以八柄兵命反詔王馭羣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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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东岩周礼订义八十卷》 古籍
唯一号: 110320020220002385
颗粒名称: 以八柄兵命反詔王馭羣臣
分类号: K224.06
页数: 4
页码: 一至四
摘要: 王与之所写的《东岩周礼订义》中的一篇文章。
关键词: 周礼 古代史料

内容

鄭康成曰詔告也○王昭禹曰爵禄廢置生殺予奪八者
  王操之於此而羣臣為用於彼若器之有柄焉故曰八柄
  賈山曰富貴人主之操柄其言亦本於此八柄操之在此
  則羣臣疾徐進退惟我之聽故曰馭羣臣○鄭鍔曰凡是八者大宰詔之王自用之故曰
  擅生殺之謂王能予奪之謂王慶賞刑威曰君惟辟作福作威為人君者當自操以為用不可以授人為大臣者隨事詔王因功而用賞隨罪以行罰則羣臣可得而馭也大
  宰不以詔王王或不能自用則有倒持太阿之失矣○林椅曰柄猶物之柄可以獨持不可共用故八者惟王所用雖大宰亦詔之而已
  王氏曰於六典曰佐王治邦國大治王與大宰共之也於
  八法八則直曰治官府都鄙小治大宰得専之也於八柄
  八統曰詔王馭羣臣馭萬民則是獨王之事也大宰以其
  義詔之而已
  一曰爵以馭其貴王昭禹曰先王制爵以待有徳徳有小大則爵有尊卑外
  之為邦君則有公侯伯子男内之為王臣則有公卿大夫
  士五儀之命見於諸侯五等之命見於諸臣皆王之所爵
  也天下之人茍有之則貴無之則賤此所以馭其貴○鄭鍔曰與以
  公侯伯子男之爵則有為君之貴與以卿大夫士之爵則有為臣之貴
  二曰禄以馭其富
  王昭禹曰禄以待有功功有多寡則禄有厚薄故司勲等
  其功則王功曰勲終於戰功曰多上自國君下至庻人有
  授之田有授之食或相倍蓰或相什伯皆王所禄也天下
  之人茍得之則富不得則不富此所以馭其富○鄭鍔曰與以萬鍾之禄則大
  焉而富之與以升斗之粟則小焉而富之
  三曰予以馭其幸
  劉氏曰幸者王所親幸也可賜予之不可爵之者也○楊
  氏曰職幣詔上之小用賜予嵗終則會其出凡邦之㑹事
  以式法贊之小用有式法則上所賜予雖嬖幸無過制也
  此所以馭其幸王氏謂以私恩施焉非所以馭之也
  李景齊曰爵禄者厲世摩鈍之具古人制爵必以功所以
  抑夫人僥求茍得之心作其進徳興功之志固不容以濫
  受也今攷之冢宰八柄自爵禄之外又有所謂予以馭其
  幸豈人主或得以行其私恩而所謂以徳詔爵以功詔禄
  之意有所不與焉毋乃啟人主之幸心耶有所謂當然之
  報亦有所謂特厚之恩當然之報固人臣所宜得或視以
  為常而無激昂自奮之意又有所謂特厚之恩以神其機
  於不測則所以鼓舞變化人心而使之奔走於事功也此
  八柄予以馭其幸之深意若夫後世人主樂夫人投已之
  欲以私意而䙝名器而妄予於人者亦曰此古人予以馭幸之意誠可悲恨
  劉執中曰予謂爵禄之外有所賜予幸謂榮幸子及其賢則天下榮之求為其所以幸者矣
  四曰置以馭其行下孟反
  劉氏曰置者耆老廢退之人雖當廢退其素行賢明特置
  之若公族穆子辭疾晉侯使掌公族大夫也
  王昭禹曰因其有功而置之在位豈特使之有功又馭之使有行夫在位之臣無行是以貪汙誣偽無所不至記曰大臣法小臣廉蓋大臣有行則循法而不敢為非小臣
  有行則廉潔而不謀利此置所以馭之使有行也
  五曰生以馭其福
  王昭禹曰管子云擅生殺之謂王能利害之謂王盤庚曰
  矧予制乃短長之命則人稟命而生雖本乎天而所以生
  之者乃在乎君則此所謂生者王使之生也洪範以夀居
  五福之先則得生足以為福矣○劉氏曰福者其人本坐死以親故功貴者議而免之是其福矣楚誅鬬氏而
  免箴尹克黄改命曰生則此類也
  六曰奪以馭其貧
  鄭鍔曰極之别有六而貧居一食君之禄宜不至於貧矣
  臣有可誅之過奪其廩稍之奉如管仲奪伯氏駢邑三百
  至於䟽食没齒之所以馭之也
  七曰廢以馭其罪
  鄭康成曰廢猶放也舜殛鯀于羽山是也○易氏曰廢言棄也臣有罪戾不可委任褫其
  爵而棄之故曰馭其罪
  八曰誅以馭其過
  鄭康成曰誅責讓也曲禮曰齒路馬有誅○賈氏曰臣有過失非故為者則以言語責讓
  之内史變誅言殺欲見為惡不止則殺之○林椅曰誅與生對立福與禍對立以用誅之文攷之必非適然之過
  王氏曰誅言其意殺言其事大宰大臣詔王馭羣臣者也
  以道揆故言其意内史有司詔王治守法而已故言其事
  誅又訓責知大宰所謂誅為殺者以内史見之也總論
  賈氏曰經自五曰以上皆是善事則大善在前小善在後
  自六曰以下皆是惡事則小惡在前大惡在後○王氏曰
  先慶賞後刑威於賞先重而後輕於刑先輕而後重勸賞
  畏威之意也内史則賞刑雜而莫知後先者主以法守而
  不預道揆之意也○王氏詳說曰賞有五而刑有三又以
  見詳於賞而略於刑也
  陳宏父曰冢宰既詔王馭羣臣得操富貴予奪之柄則人
  才之進退専於冢宰可也攷之王制乃選士以司徒造士
  以樂正論辨官材以司馬何邪曰無傷也冢宰既統百官
  則三官猶冢宰之屬耳則司徒選之樂正造之司馬辨論
  之以至於官之爵之禄之而後冢宰統而計之不特馭人
  之法然也而考績之法亦然一嵗之終羣臣奏嵗事之時
  也天官之司會以嵗會之成質於天子者而大樂正大司
  寇市三官則以其成從司會而執質冢宰齋戒賛王受質
  而司徒司馬司空則以百官之成質於天子焉夫司會質
  成而三公則從司會冢宰贊天子受質而三公則以百官
  之成質於天子焉是六卿皆與考績而冢宰則操其柄也
  謂以冢宰統百官何為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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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岩周礼订义八十卷

《东岩周礼订义八十卷》

出版地:温州

八十卷。宋王与之撰。王与之生卒年不详,字次点,南宋温州乐清(今浙江乐清)人。曾从陈松溪学六官要旨。任宾州文学,泗州通判等。此书是淳祐二年(1242)行在秘书省准敕访求书籍时牒温州所得,特补一官授宾州文学,后终于通判泗州。书前有真德秀序和赵汝腾后序。赵汝腾称,真德秀殁后王与之又删繁取要,由博得约,此书“精粹无疵”。《周礼订义》采录旧说共五十一家,唐以前为杜子春、郑兴、郑重、郑玄、崔灵思、贾公彦六家,其余四十五家均为宋人,资料博详,凡文集语录无不搜采。以当时诸儒为主,前儒古义仅特为附存而已,实际是取宋人的学说。解经以义理为本,典制为末,言义理者多,考典制者少。其注《考工记》,认为《冬官》不亡,与宋俞庭椿《周礼复古编》观点一致,但俞庭椿易改经文,王与之仅持其观点而不移改经文。对此,《四库全书总目提要》极为不满,当谈及邱葵《周礼》序中讲,王与之作《周官补遗》、《周礼》之六官全,而此书无此补遗,不知因何时说,“然凭空臆改经之说,正以不存为最善,因无庸深考也”,颇为偏激。认为《周礼订义》不及李鼎祚《周易集解》能存古义,则颇中肯。然而,宋时四十五家之书,已佚十之八九,是赖以《周礼订义》而得以流传,可见其对宋文献功不可没。版本有:宋刻本,清康熙十九年(1680)纳兰性德刻《通志堂经解》本,乾隆五十年(1785)通志堂刊修补本、乾隆间文渊阁《四库全书荟要》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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