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賦力役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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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两汉博议二十卷》 古籍
唯一号: 110320020220001924
颗粒名称: 財賦力役附
分类号: K207
页数: 7
页码: 五至十
摘要: 宋代的陳季雅撰寫兩漢歷史的議論文,結集成冊,為《兩漢博議》,此為第十九卷中關於財賦、力役的文章。
关键词: 汉代 历史评论 中国历史

内容

總論一
  論寬大者能知治財之道
  治財有道惟寬而大者爲能知之朝更夕變歲鍛月鍊用力於
  一時而計功於尺寸者足以敗天下之財而巳矣漢武帝商功
  計利不遺錙銖而大司農每每告匱文帝躬行淵默無所更爲
  而紅腐貫朽波及於後世夫何其工者反拙而無所事事者顧
  收其効耶楚漢之際天下財力耗矣自蕭何制法而曹參守之
  飲酒安坐無所變更至於文帝加之以恭儉今讀其紀自耕籍
  勸農之外殆無可書而治粟内史其姓字無聞焉彼其休養生
  息至於六七十載之間列侯有土公卿大夫有祿街巷有馬而
  
  閭閻有梁肉則夫太倉之粟都内之錢其所從來遠矣武帝之
  時財非不治也患幣之輕也而鑄白金造皮幣患商賈之重也
  而筭舟車出緡錢賣爵免罪矣郡國置農官矣行均輸矣榷鹽
  鐵酒酤矣其區處脩理纖悉備具則其財用宜益滋也然而忽
  有水旱之變往往不給渾邪之降至不能具三萬乘兩軍之出
  塞戰士頗不得祿何直若是廩廩也古人有言水煩則魚鱉不
  大土敝則草木不長其日夜之所息風氣之所養則亦有卵孕
  萌蘖之生矣而吾固旦旦而伐之是以若彼濯濯也夫天下非
  小蹙也土地之所生人力之所養宜益倍於曩時也帝不能淸
  淨無爲以待其自遂顧切切焉惟財用之是營彼斯民之耳目
  驚於號令之不一而其生業敗於法令之屢更其所以摧沮而
  折困之者多矣則無惑乎其財之不足也東方朔有言陛下第
  還宮靜處而思之仙人將自至嗟乎武帝而知此說也雖用以
  理財可也治財之術亦養其財之所自出而巳矣秦之商君漢
  之晁錯其爲術刻矣而其治財猶爲知本未至於後世之一切
  也商君之法使民耕織致粟帛而復其身晁錯之法使民入粟
  而勿收其租夫粟帛不入於官也而復其調則上宜无用賣爵
  得利也而除其租則所入者宜不足以償所失也而二子行之
  秦以富強而漢有腐紅之積彼獨何術也彼誠知夫財之所自
  出者不可不養則其所以與民者乃其所以取諸民也武帝承
  文景富庶之後內多欲而外事兵役彼徒見其取諸民之未病
  也則重賦橫斂而不恤曾不知文景休養生息之餘所賴以憑
  藉扶持而海內虛耗之弊殆於末年見之矣自其兵役之興而
  轉輸饋餉之煩也而農民困自其幹鹽鐵置均輸筭商告緡也
  
  而商人困自其買爵而得以免罪也而富民困自其立轉送之
  法而入財補郞也而世家之子弟困自其差出馬也而封君至
  吏三百石以上困自其造幣省剛金也而列侯困夫上自列侯
  封君而下至於庶人蓋財之所自出也使帝知所以養之則户
  口日息田野日辟畜牧益蕃而貨財流通賦租之入上不勝用
  矣不是之思而娼忌嫉惡之惟恐其摧敗困折之不亟也吾不
  知武帝之所以善其後也
  總論二
  論漢財粟之積在在而有雖有災變莫爲之憂
  蓋善理財者藏於民其次藏於天下其下藏於國夏后氏之法
  多取之而不爲虐則寡取之此財之藏於民也周人之法以年
  之上下出斂法而疆埸有積倉之備此財之藏於天下者也秦
  人收太半之賦而聚之敖倉此財之藏於國者也嗟夫習俗之
  益文而財用之無節則粟米之狼戾君子固深惜之吾獨愛夫
  周公之爲慮也詳而悲夫秦人之自爲謀者拙也夫以一人而
  有天下固與天下共守之以什一之法而斂天下之財則固與
  天下共食之君人者亦區處條理各當其所而已矣三代盛時
  裂土地而分之諸侯自其國之城郭宮室幣帛饔飱百官有司
  之外其餘財尚不乏也考之詩書如爾有積倉魯有峙糧衛有
  東蒐之備忽有水旱之變則省耕省斂足以爲施惠㑹同軍旅
  之事則資粮菲屨足以供乏困富藏於天下而無以啓人主之
  驕心其法固如此也自秦人以力爭天下而得之不易也則視
  夫人皆有曩時割據之懷而惟恐其無以制之是故墮名城銷
  鋒鏑斂天下之財而歸之京師其意以爲足以自固矣然而陳
  涉首難而敖倉之積適足以發廣野君之策自其阿旁林光曾
  莫之守也而况成皋之間乎漢創秦弊稍復近古民田什伍稅
  一宜歸之大司農也而司農諸倉悉在郡國歲漕關中粟給中
  都僅不過數十萬石而巳第賦爲錢百有二十古人所以供士
  馬車從之費而今所謂調也然十月朝獻其入司農者纔六十
  三而在郡國者尚五十七也更卒之不役者出平價今所謂庸
  也而更卒庸錢悉在州郡蓋時以假貸貧民彼其視天下猶吾
  一家也財粟之積在在而有一有水旱之變夷狄盜賊之虞則
  卽用其民卽發其粟卽調其車馬器械是故雖有災變而莫爲
  之憂漢之所謂有瓦解而無土崩者其或有見於此也
  司㑹見官制門
  初幹官屬少府後屬大司農水衡都尉掌上林苑
  論山藪澤之利當與民共之
  穀梁謂山林藪澤之利所以與民共也虞之非正也故成周有
  山虞林衡川澤之政令第不過禁民斧斤網罟非時之入耳至
  澤虞之職雖曰掌國澤之政令爲之厲禁使其地之人守其財
  物以時入于王府而其餘者未嘗不頒之萬民是與天下共其
  利也自秦人置少府山海池澤之利始盡歸公上而私民略不
  得預也迨高帝反秦之政凡其故苑囿園池皆令民得田之文
  帝後六年之詔又弛山澤而不禁故當時之民如刁閒逐魚鹽
  之利■家數千萬丙氏以鐵冶起富至鉅萬是山林藪澤之利
  斯民得以共有之也至武帝以少府之職不過掌山林藪澤之
  藏若大農則可以幹天下財賦故以鹽鐵屬之大農使孔咸陽
  乘傳舉行天下鹽鐵是時大農幹鹽鐵故多置水衡欲以主鹽
  鐵及揚所告緡上林財物衆迺令水衡主上林其山海天地之
  藏盡幹於上如此夫豈知天地之生山海之產抑爲一人之私
  養乎
  財賦在郡縣
  論郡縣羨餘郡縣得以自用
  文景之世海內富庶者無他緣當時財賦之餘尚在郡縣如魏
  尚在文帝時爲雲中守軍市租盡以給士卒文翁在景帝時爲
  蜀郡守能減省少府用度夫惟郡縣羨餘而使郡縣之吏得以
  自用此二人所以能使匈奴遠避而文學之興行也後來武帝
  收上郡縣餘利使無一孔之遺如何教人展手
  戶賦
  論漢之戶賦甚輕唐之戶賦甚重
  所謂漢戶賦者秦漢之制列侯封君食租稅歲率戶二百千戶
  之君率二十萬則是一戶之中率出二百錢耳漢之封侯所謂
  食邑凡若干戶則是於邑中取若干戶賦而食之若其口賦錢
  乃天子治庫兵馬車所用往往郡國不可得高祖十一年詔欲
  省賦甚今獻未有程吏或多賦以爲獻而諸侯王尤多謂其於
  戶賦口賦之外頗率錢以獻天子也所以然者由郡國只有戶
  錢而無口錢難以充貢獻之費故加歛也是以高祖知郡國戶
  賦之入少故令其各以口數率移賦筭六十三錢以留郡國以
  爲貢費而天子止收五十七錢然旣充獻費依舊又入天子但
  免郡國額外擾民所謂明與而暗取之耳漢之賦其法有四有
  田則有租賦有口則有筭賦其身則有更賦有戶則有戶賦與
  唐租庸調法略同蓋唐有田則有租其身則有庸有戶則有調
  
  故也所以異者唐有身庸而無口賦漢自民年十五至五十六
  出筭賦以補庫兵車馬而身之庸役又自有更賦猶唐之庸所
  以代身之役也唐制用民之力歲二十日用則不收其庸不用
  則收其庸歲爲絹六丈漢制用民給縣官闕歲三十日調民戍
  北邊每歲三日用則不收其直不用而官自雇人則收其直二
  千三百然漢唐又自有更戍都之制不可以庸錢免者又在此
  役之外矣秦漢之制列侯封君一戶歲出錢二百至唐則調
  隨鄉所出歲輸絹二疋綾絁二丈布加五之一綿三兩麻三斤
  或非蠶鄉折納銀十四兩以此見漢之戶賦則甚輕而唐之戶
  賦則甚重也
  減田租復十五稅一
  論漢法比三代爲重
  攷漢之法比於三代爲重當時有所謂卒更踐更過更又有筭
  賦獻賦取於民者非一法若甚苛而民不病者惟於農上甚優
  而田稅則甚輕如高帝十五税一孝惠卽位則復行之文帝今
  年賜田租之半明年又除民田租至景帝則又三十稅一其待
  農者既厚故其他賦雖重亦無害也武帝率意改作費用百出
  桑弘羊孔僅謀利紛然如造皮幣第軌車括鹽鐵告緡錢置均
  輸平準利析分毫民不聊生直至海內虛耗户口減半如此然
  輪臺之詔一下而民遽有息肩之意蓋當時取民之法固爲甚
  苛而漢家三十稅一之法猶存不改自王莽更名天下之田而
  後此法始變㳂至于唐租庸調亦良法也奈何德宗從楊炎之
  請遽變爲兩稅使其他雜賦有出於商賈園林之征者亦併取
  給於田是雖曰省賦而農民之蠧亦甚矣此終唐之世民亡聊
  
  生之具而亂亡隨之也嘗譬之農者猶身之元氣而商賈末作
  猶身之肢體元氣亡恙而肢體雖受病亦足以存苟元氣傷盡
  肢體雖全則未有不速斃也

知识出处

两汉博议二十卷

《两汉博议二十卷》

出版地:温州

陈季雅 (1147—1191)字彦群。永嘉人。宋淳熙五年进士。自高其才,不乐师授。为隆兴府教授。著有《两汉博议》,与陈傅良《两汉文抄》齐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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