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髙祖武德九年以王珪魏徴爲諫議大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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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管窥外篇二卷》 古籍
唯一号: 110320020220001164
颗粒名称: 唐髙祖武德九年以王珪魏徴爲諫議大夫
分类号: B21
页数: 2
页码: 二十八
摘要: 史伯璿論唐髙祖武德九年以王珪魏徴爲諫議大夫,作一篇文章。
关键词: 元代 哲学

内容

唐髙祖武德九年以王珪魏徴爲諫議大夫范氏曰聞之程子
  齊桓公殺公子糾召忽死之管仲不死又相桓公以霸而孔子
  取之何哉桓公子糾皆以公子出奔子糾未嘗爲世子也桓公
  先入而得齊非取諸子糾也桓公既入而殺子糾惡則惡矣然
  納桓公者齊也春秋書公伐齊納糾不稱子不當立者也齊小
  白入於齊以小白繫之齊當立者也是以管仲不得讐桓公而
  得以之爲君建成爲太子且兄也秦王爲藩王又弟也王魏受
  命爲東宫之臣則建成其君也豈有人殺其君而可北面爲之
  臣乎以弟殺兄以藩王殺太子而奪其位太宗亦非可事之君
  矣食君之禄而不死其難朝以爲讐暮以爲君於其不可事而
  事之皆有罪焉臣之事君如婦之從夫也其義不可以不明茍
  不明於君臣之義而委質於人雖曰不利吾不信也發明云
  云今觀先儒辨論太子藩王之分深責王魏不能死於其難其
  説亦既明白然嘗思之竊有疑焉夫臣之事君固當終始一節
  若君臣之分未定遽欲死於其難則亦君子之所不予彼王珪
  爲太子中允魏徴爲太子洗馬是果誰之命邪若出於太子之
  命則太子其君也若出於髙祖之命而輔太子則髙祖其君也
  太子其長也萬一髙祖或遷王魏爲秦府之屬則将逆髙祖之
  命而必欲盡節於太子乎抑亦順髙祖之命以其所以奉太子
  者亊秦王乎又不幸太子得罪於髙祖而髙祖誅之亦将必死
  於所事而讐太祖乎家無二主國無二上王魏委質事髙祖食
  髙祖之禄髙祖使之佐太子若太子失德則王魏當受不能輔
  導之責若藩王交鬬則固有髙祖在焉設若太子與諸王互相
  攻擊其僚屬必欲各死於所事此則大亂之道也大抵東宫與
  諸王官屬與人臣事君不同故太子藩王與其僚屬皆一人之
  臣子耳任其職者固當以一人爲主不得以所事爲主非若齊
  桓子糾均爲公子出奔在外若敵國然各君其君各臣其臣之
  比也然則王魏非惟不能讐太宗亦不當讐太宗綱目於王魏
  之事書之初無貶詞而具載范公祖禹之言於下固将有待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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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窥外篇二卷

《管窥外篇二卷》

出版地:温州

二卷。元史伯璇撰。史伯璿字文玑,温州 (今属浙江)人。博通经史,深得朱子之宗旨,终身不仕。著有《四书管窥》、《辨论诸经史天文地理古今制度名物》等书。此书成于至正二十七年 (1367),为继《四书管窥》而作。皆记友人问答,以阐发其余义,大抵皆辨证之文,不主于诠释文句,实为作者的语录。书中关于天文、历学、地理、田制的议论颇多,对日、月、星、风、雨、陨石等有所阐发。如认为,云降则为雨,雨至于地则为水,雨与云实为一物。云是湿润之气上蒸而成,雨远望油然布空。其实油然布空是雨点,但因小而轻,随风飘动不下坠。若气薄雨点过小,则消散不成雨。若气浓雨点大而重,则下坠成雨。书中对佛、道二教,进行无情地批判,认为二教皆是伪妄,而佛教的危害更大。道教本来只是巫教,不足以动人,故采摭老庄虚无之说。而善恶果报,六道轮回之说,全是仿佛教的糟粕。故其感人不如佛教之甚,而人信者亦不如佛教之深。书中也有臆断之处,为宋元时期儒学家积习消除未尽的反映。此书自明以来,未有刊本。清康熙三十四年 (1695),吕宏诰始刻其书。清雍正十年(1732),王灵露等复续补而成,乃得行于世。有《四库全书》本,《敬乡楼丛书》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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