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法公平則人無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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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永嘉先生八面鋒十三卷》 古籍
唯一号: 110320020210013028
颗粒名称: 用法公平則人無怨
其他题名: 省官 汰兵 限年 任子 用刑
分类号: I214.422
页数: 2
页码: 七至九
摘要: 陳傅良在《永嘉先生八面鋒》中所寫的一篇描述用法公平則人無怨的文章。
关键词: 古典文学 作品集 政治谋略

内容

用法公平則人無怨
  省官 汰兵 限年 任子 用刑
  昔管仲奪伯氏駢邑三百沒齒無怨言聖人以爲難
  諸葛亮廢廖立爲民徙之汶山及亮卒而立垂泣夫
  水至平而邪者取法鑑至明而醜者忘怒水鑑之所
  以能窮物而無怨者以其無私也水鑑無私猶以免
  謗況大人君子懐樂生之心流矜恕之德法行於不
  可不用刑加乎自犯之罪天下其有不服乎
  伊尹曰阿衡衡所以權萬物之輕重而歸於平周公
  曰太宰宰所以制百味之多寡而適於和惟其和平
  而已矣故爲重爲多者無所德爲輕爲寡者無所怨
  衡宰之上實無心也故古之事君者亦無心而巳昔
  叔向被囚而祁奚免之叔向不告免也而朝范滂被
  繫而霍諝理之滂往候之而不謝嗚呼國之大臣其
  用心如祁奚霍諝則名迹之或匿或見權勢之或逺
  或近皆可以兩忘也夫周之於商民至矣勸之之辭
  曰天惟畀矜爾我大介賚爾懼之之辭曰爾探天之
  威我致天之罰我豈以喜怒之私而行乎勸懲之閒
  哉有天存焉吾聽之而已矣待商民以天不以巳意
  吾心無愧於天亦無愧於人矣
  夫商坐肆持權衡而售物銖而銖焉兩而兩焉鈞而
  鈞焉而不爲人交手授物無敢出一語者茍隂合權
  衡而罔利而所贏者僅若毫髮衆皆怒而棄之也
  東坡嘗論榷酤言自漢武帝以來至于今皆有酒禁
  刑者有至流賞或不貲未嘗少縱至私釀終不能絶
  也周公何以禁之曰周公無利於酒也以正民德而
  巳甲乙皆笞其子甲之子服乙之子不服何也甲笞
  其子而責之學乙笞其子而奪之食此周公所以能
  禁酒也

知识出处

永嘉先生八面鋒十三卷

《永嘉先生八面鋒十三卷》

出版地:清光緒九年(1883)湖海樓刻本

相传此书为陈傅良所撰,观书中的语言,很多亦为陈傅良平日之语。这是一部为宋以来历代帝王将相奉为“治国方略无所不备,国家政事触之即解”的治世宝典,故宋孝宗赐名为“八面锋”。乾隆皇帝告诫皇子皇孙“必须熟读此书”。自宋以来,科考举子人手一册,各级官吏案头必备。此书“家传人诵,与六经并轶”,被誉为“万世良策”、“天下之奇宝”。本书是一部专门研究治国大政方针和权术思想的经典性专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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