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陽永叔尚書都官員外郎歐陽公墓誌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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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古文辞类纂七十四卷》 古籍
唯一号: 110320020210011045
颗粒名称: 歐陽永叔尚書都官員外郎歐陽公墓誌銘
分类号: I262
页数: 2
页码: 二十至二十二
摘要: 姚鼐所撰寫的古文辭類纂中收錄的歐陽永叔尚書都官員外郎歐陽公墓誌銘。
关键词: 散文 辞赋 总集

内容

歐陽永叔尚書都官員外郎歐陽公墓誌銘
  公諱曄字日華于檢校工部尚書諱托彭城縣君劉氏之
  室為曾孫武昌縣令諱郴蘭陵夫人蕭氏之室為孫贈太
  僕少卿諱偃追封潘原縣太君李氏之室為第三子於修
  為叔父修不幸幼孤依于叔父而長焉嘗奉太夫人之教
  曰爾欲識爾父乎視爾叔父其狀貌起居言笑皆爾父也
  修雖幼已能知太夫人言為悲而叔父之為親也歐陽氏
  世居江南偽唐李氏時為廬陵大族李氏亡先君昆弟同
  時而仕者四人獨先君早世其後三人皆登於朝以歿公
  咸平三年舉進士甲科曆南雄州判官隨閬二州推官江
  陵府掌書記拜太子中允太常丞博士尚書屯田都官二
  員外郎享年七十有九最後終於家以慶曆四年三月十
  日葬于安州應城縣高風鄉彭樂村於其葬也其素所養
  兄之子修泣而書曰嗚呼叔父之亡吾先君之昆弟無復
  在者矣其長養教育之恩既不可報而至於狀貌起居言
  笑之可思慕者皆不得而見焉矣惟勉而紀吾叔父之可
  傳於世者庶以盡修之志焉公以太子中允監興國軍鹽
  酒稅太常丞知漢州雒縣博土知端州桂陽監屯田員外
  郎知黃州遷都官知永州皆有能政坐舉人奪官複以屯
  田通判歙州以本官分司西京托家於隨複遷都官于家
  遂致仕景祐四年四月九日卒公為人嚴明方質尤以廉
  潔自持自為布衣非其義不輒受人之遺少而所與親舊後或甚貴終身不造其門其蒞官臨事長於決斷初為隨
  州推官治獄之難決者三十六大洪山奇峰寺聚僧數百
  人轉運使疑其積物多而僧為奸利命公往籍之僧以白
  金千兩饋公公笑曰吾安用此然汝能聽我言乎今歲大
  凶汝有積谷六七萬石能盡以輸官而賑民則吾不籍汝
  僧喜曰諾饑民賴以全活陳堯諮以豪貴自驕官屬莫敢
  仰視在江陵用私錢詐為官市黃金府吏持帖強僚佐署
  公呵吏曰官市金當有文符獨不肯署堯諮雖憚而止然
  諷轉運使出公不使居府中鄂州崇陽素號難治乃徙公
  治之至則決滯獄百餘事縣民王明與其同母兄李通爭
  產累歲明不能自理至貧為人賃舂公折之一言通則具
  伏盡取其產巨萬歸於明通退而無怨言桂陽民有爭舟
  而相毆至死者獄久不決公自臨其獄出囚坐庭中去其
  桎梏而飲食之食訖悉勞而還於獄獨留一人於庭畱者
  色動惶顧公曰殺人者汝也囚不知所以然公曰吾視食
  者皆以右手持匕而汝獨以左今死者傷在右肋此汝殺
  之明也囚即涕泣曰我殺也不敢以累他人公之臨事明
  辨有古良吏決獄之術多如此所居人皆愛思之公娶范
  氏封福昌縣君子男四人長曰宗顏次日宗閔其二早亡
  女一人適張氏亦早亡銘曰
  公之明足以決於事愛足以思於人仁足以施其族清足
  以潔其身而銘之以此足以遺其子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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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文辞类纂七十四卷

《古文辞类纂七十四卷》

出版地:温州

清桐城派大家姚鼐编纂的各类文章总集。全书共七十五卷,选录战国至清的古文,依文体分为论辨、序跋、奏议、书说、赠序、诏令、传状、碑志、杂记、箴铭、颂赞、辞赋、哀祭等十三类。所选作品主要是《战国策》、《史记》、两汉散文家、唐宋八大家及明代归有光、清代方苞、刘大櫆等的古文。书首有序目,略述各类文体的特点、源流及其义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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