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醴陵縣丞江公墓誌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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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艮斋先生薛常州浪语集三十五卷》 古籍
唯一号: 110320020210010044
颗粒名称: 故醴陵縣丞江公墓誌銘
其他题名: 代賈簿作
分类号: I269.6
页数: 3
页码: 三十至三十一
摘要: 艮齋先生薛季宣所寫的艮斋先生薛常州浪语集中所寫的一篇有關醴陵縣丞江公的文章。
关键词: 信札 公文 作品集

内容

故醴陵縣丞江公墓誌銘代賈簿作
  皇上紹興二十有七年某月甲子荆湖南路都總管主管
  安撫使臣躊轉運副使臣姓名提㸃刑獄臣姓名提擧常
  平臣姓名言醴陵縣丞江符權茶陵軍使兼縣事治有能
  蹟宐蒙襃顯未報醴陵之民列請還公于府某月甲子其
  孤某克葬公于蒼山故瓏門人攸縣主簿劉來狀公行事
  而請銘于某某雅服公誼不可以辭謹肅拜爲之銘誌公
  字信仲建州建陽北樂里人曾祖某祖某父某世爲土母
  黄氏通經文學躬自敎子公生八歲工詩長從鄉貢入太
  學紹興某年以進士擢第調永豐尉縣居江浙要會郵傳
  之用舊事取給里胥公裁始出于官遂爲定例前此催科
  無法公不擾而辦民訟久不決者咸卽公平處信州守將
  三易皆進公賢徙辰州錄事參軍始至圄犴充溢公一以
  誠聽先釋左驗囚多不訊而伏洞蠻擾邊公持檄招諭率
  聽命馴服用薦者關陞左從政郎改丞醴陵直某閣陳公
  鎭湖南延公幕府權茶陵軍使軍界郴吉大盜侯將軍者
  嘯侶千計据神農氏陵肆略爲江湖患者十餘歲公身履
  行陳執獻于府軍政積不理吏隱賦入而重爲苛斂公按
  治情得貸其責俾畢償財計盈衍橫斂用絕于民還縣疾
  作巳病猶草書遺親故告別卒年六十夫人張氏鄉先生
  長樂尉某之子工文尚義人謂班姬亞匹後夫人熊氏提
  擧江西常平某之子男某擧進士次一人幼穉女長歸賈
  某次詹某皆進士業文公好蓍述遺書凡二百卷門人前
  進士陳某爲編錄刊行于世公事親孝自處廉隅歷官皆
  有聲稱以惠安無告禁暴戢姦爲急冡貧篤于行義先業
  推之幼弟無所取詹氏女兄少寡公爲字撫其孤居閑以
  經術敎授里閭于門弟子無少隱誨誘孜孜不倦用是多
  擧選于朝永豐學廢不修亦自公而復凡此公行之大者
  皆可銘銘曰
  有安而靜有寛其令惟窮民是定
  惟兩辭是聽刑其于無爭古良吏之治邪
  曰子江子之政蠢軸爾蠻荆或嘯于陵
  不見其形卒保其纓民用康寍
  古良將之事邪曰子江子之兵於乎子之德
  匪文匪飾後生是式允躬是飭
  有堅斯石爰攻爰刻匪子之爲益
  儆于罔極

知识出处

艮斋先生薛常州浪语集三十五卷

《艮斋先生薛常州浪语集三十五卷》

出版地:温州

南宋哲学家薛季宣撰。凡三十五卷。诗赋十四卷,文二十一卷。季宣死后,学者皆服膺其学说,而其遗文却不见于世。其侄孙薛旦从其家中清理出若干,编为三十五卷刊行。季宣生平著述今多亡佚,其《中庸解》、《大学解》及《考正握奇经》尚存于集中。他宗程朱理学并兼重事功,提出“求经学之正,讲明时务本末利害”,以及“无为空言,无戾于行”(卷二十五)的实学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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