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先右史遺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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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艮斋先生薛常州浪语集三十五卷》 古籍
唯一号: 110320020210010035
颗粒名称: 書先右史遺編
分类号: I269.6
页数: 3
页码: 二十三至二十五
摘要: 艮齋先生薛季宣所寫的艮斋先生薛常州浪语集中所寫的一篇有關先右史的文章。
关键词: 信札 公文 作品集

内容

書先右史遺編
  先君右史遺編手澤二策先兄將仕手抄一策使事錄二
  策議和奏草一卷遺表一篇裒成一編通行狀爲十卷不
  天幼失怙恃初先君下世當秦相檜柄國伯父司封爲君
  行狀雖書法不隱于事不敢加詳先兄集錄遺書懼爲家
  族之禍故如議和劄子請岳相飛書之類皆別篢藏貯有
  待而出某不能知也不幸先兄蚤世某罪大惡深徒知寶
  藏已錄之書不意尚多遺落旋歸自蜀始能徧閱家書于
  棄紙中得前書手澤一策及議和奏草奏草亦先君手澤
  書首已不可見雖號天自痛計無所及矣大懼先君之烈
  由我而墜于是會爲一帙以便子孫之藏且待太史之求
  編諸墳典初君授南劍州司法光堯壽聖太上皇帝幸甌
  浦丞相趙公鼎以中司扈從君以書見丞相讀而懷之日
  公以諫臣望鼎鼎何辭焉卽席而言及于聖學丞相盛稱
  上在戎馬猶不廢讀資治通鑑君曰是固聖上美事然聞
  知之非艱行之惟艱信能監古今之治亂而行天下大幸
  丞相愕曰久矣鼎之不聞是言也留坐而語不知屢前其
  席明年丞相簽書西府首薦君以國士登對論君子小人
  之事議建方鎭以安邊鄙皆略蒙施用時上春秋鼎盛儲
  嗣未立君首陳大計頗見開納同里婁公寅亮爲監察御
  史聞而繼之其言尤勁大略謂本朝傳國十帝而大統三
  絕太祖有國而太宗享之天意人心未必不爲是也上曰
  太祖舍其子而立其弟朕之所師也是故擇後之議不及
  于太宗諸孫皇上之後太宗實根諸此君自以爲言之不
  若婁也常寫其章而自誦之方計議樞庭常攝戶部郎事
  禁省須錢四百萬泛用君執奏稱旨用是有湖南之行衡
  永阻饑君留上供漕粟賑濟全活巨億計盜賊以淸王太
  尉〓討楊幺君知王不知舟楫閒事上奏委〓邊塞時岳
  相以偏將戍洪吉君一見知其人表飛可淸湖湘後成敗
  如君策君之在都司也獄有父盜子財子不知而殺之者
  有司當以夜入人家登時殺之勿論君駮之以爲子之弑
  父寍論曲直況父入子家非人家盜出困窮子之孝養何
  在抵以大逆議者然之和議興屬秦相陰植黨與凡議論
  異已者皆斥去之君一再言不從因不復論秦不知其異
  故自趙丞相以下皆出而君獨畱丞相之行送者惟君與
  郎官二輩丞相欲論秦一罔上事君以義止之丞相行擧
  手而戲曰鼎行如公密復畱此君徐應之曰未可量也秦
  聞頗悅召君致謝君曰趙丞相與某厚爲之謀安敢不忠
  故秦不復疑及侍從旅對榻前君列其非是因面疏秦曰
  偷安固位于相君私計則便然以虜賊臣辱君父忘宗廟
  之大恥于心安乎與之廷辯移晷因得疾以歸自作遺占
  猶詆秦計甚斥君常喜道淸心省事約已便民二句及上
  斯奏首論及之舊事右史終有致事遺表恩澤秦因沮壞
  成法更爲新制君之大節葢如此其宅細務在它人爲可
  稱于君爲不足道者皆不復著嗚呼先君逝矣夐𡕷孤子
  獨季宣在何修何事可以繼志承先惟有收拾遺書裨補
  行狀之闕昭晰始終之節差可以無愧抑嘗聞司馬文正
  之簡呂由庚曰子孫正當發揮前烈垂之不朽今日不錄
  申史院則先公事業遂汨沒矣又嘗聞李蘩爲泌家傳其
  間不無溢美後世旣疑其𡚶先人實事因併疑之子孫之
  愛先人政不當如此是則先人之志不可以不發事之詳
  略不可以一毫加也故某書此續諸行狀遣編之後俾後
  之觀者得以互見焉二書巳詳則不復敘隆興元年正月
  甲子孤某泣血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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艮斋先生薛常州浪语集三十五卷

《艮斋先生薛常州浪语集三十五卷》

出版地:温州

南宋哲学家薛季宣撰。凡三十五卷。诗赋十四卷,文二十一卷。季宣死后,学者皆服膺其学说,而其遗文却不见于世。其侄孙薛旦从其家中清理出若干,编为三十五卷刊行。季宣生平著述今多亡佚,其《中庸解》、《大学解》及《考正握奇经》尚存于集中。他宗程朱理学并兼重事功,提出“求经学之正,讲明时务本末利害”,以及“无为空言,无戾于行”(卷二十五)的实学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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