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論潭帥非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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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艮斋先生薛常州浪语集三十五卷》 古籍
唯一号: 110320020210010020
颗粒名称: 以論潭帥非其人
分类号: I269.6
页数: 2
页码: 八至十
摘要: 艮齋先生薛季宣所寫的艮斋先生薛常州浪语集中先大夫行狀中的一節。
关键词: 信札 公文 作品集

内容

以論潭帥非其人又其閒發擿稍多行之且峻不無忤權
  貴意旣還權發遣興國軍而它使皆進擢識者爲不平
  前此李相綱爲湖南大使軍民頗服其威信李以言罷
  折樞密彦質代之帥司正兵財七千人招降之軍乃二
  萬眾或傳將欲起赴行在人情惴恐君奏網至數月稍
  見成效至于彦質事未可知夫以未可知之事而易已
  試之效臣竊惜之是時帥司軍費不支漕司艱于出納
  漸致猜阻君請漕司濟其軍用楊幺僭皇太子憑籍湖
  水爲亂羣盜散處山谷土寇游寇更出侵掠如尹花八
  張成蕭尚十蕭小四田行者陳道王盈鄧裝彭鐵大賀
  聰賀佐李詢賀全劉仕財之屬强者數萬弱者三二千
  人君過江西知岳侯忠略可任奏請借以討賊必可肅
  淸湖外朝廷方督帥司以幺賊事君奏賊中乏食必因
  漲水侵肆己與帥臣彦質定議屯兵要津使其進不得
  掠退無所給一兩月間其勢必窮然后鼎州攻其前本
  軍制其後計窮而來不戰可屈此上策也使賊不離平
  原官軍四合其平已久正以波濤浩渺水勢已漲賊軍
  輕利飄去焱來初無定止官丹不葺又無水軍較彼己
  之短長計時勢之利害私憂過計願無欲速且請精擇
  岳守量事應副以張潭鼎犄角水勢已落可以必取又
  奏比發本路荊南兵援鼎州師次城下不給之糧各引
  而歸實無所補止付岳飛以賊可保成功朝廷已遣王
  璨之師君知〓不知舟楫閒事歸對密請禾〓荆襄備
  禦又奏賊軍舟楫便利善長鉤貫泅沒與之從事于波
  濤閒恐非官軍之便〓軍竟以水戰困於搭鉤致敗卒
  用岳侯以陸道取之它盜亦平悉如君策君之行也上
  諭君訪山林不仕賢者長沙黎明字才翁以孝友信義
  著稱其學問有淵源自胡文定諸公咸所推重嘗從御
  史張昕學遭亂託明以母及陷于賊閒關入賊取之嘗
  過郢州李允文以京西提刑至郢明卽還曰郢多招安
  之寇允文兇惡其來必與爲亂變在目中矣後一月而
  難作君歸奏曰惟此可以克賊君去而明卒事不果行
  呂相旣思有以中君君行未復卽以堂劄誚君移陳如
  塤爲專擅君歸又以其論帥臣軍旅爲誕且以小臣不
  當薦舉將相言之生前時和璟所親爲户部侍郎愬君
  請給軍用支截上供爲不知體國愛費君用此出呂相
  意猶未愜召君與諫官唐輝婦兄同見明告君曰朝廷
  本欲相留上令與公州郡已而唐諫果以質請表狀彈
  擊上不直之不報旋命都司計最五使手歷卽課君殿
  削焉後張相浚督軍湖南聞君將命有體興國未上尋
  復召還論易帥章在遺編第六卷論帥漕支費及楊幺
  事宐在第九卷請用岳侯討賊奏在第八卷論王〓楊
  幺二劄在第三卷薦黎明奏劄在遺編別錄第一卷遺
  編自六卷至九卷皆湖南使事號使事錄疏其大者于
  此又有使回奏劄在遺編幷别錄奏議中惟被命申請
  書一蓋五使合奏己施行者詳于㮄牒奏事御寶手歷
  但抄寫奏狀語故不錄

知识出处

艮斋先生薛常州浪语集三十五卷

《艮斋先生薛常州浪语集三十五卷》

出版地:温州

南宋哲学家薛季宣撰。凡三十五卷。诗赋十四卷,文二十一卷。季宣死后,学者皆服膺其学说,而其遗文却不见于世。其侄孙薛旦从其家中清理出若干,编为三十五卷刊行。季宣生平著述今多亡佚,其《中庸解》、《大学解》及《考正握奇经》尚存于集中。他宗程朱理学并兼重事功,提出“求经学之正,讲明时务本末利害”,以及“无为空言,无戾于行”(卷二十五)的实学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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