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大理寺長貳剳子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艮斋先生薛常州浪语集三十五卷》 古籍
唯一号: 110320020210009704
颗粒名称: 上大理寺長貳剳子
分类号: I269.6
页数: 2
页码: 七至八
摘要: 南宋薛季宣寫給大理寺長的一篇劄子。
关键词: 作品集 信札 书信

内容

某茲者叨冒誤恩僃數簿領自十一日赴寺供職本廳卽
  無人吏雖供職文狀亦是自行修寫當時惟有胥長二三
  輩至直舍參謁並不睹羣吏之面本寺之籍深所未曉遂
  求敎于判寺莫少卿伏蒙諭以本寺之制左斷刑右治獄
  自少卿丞正評事而下皆有分職獨主簿不然凡文書之
  期會簿籍之句攷在兩司者悉當兼掌此職不修久矣可
  呼問知雜吏某亦詢知本廳舊例差破人吏一名意者知
  雜一司職當關領尋呼知雜司者問以職則曰無事問以
  吏則曰闕人且言寺簿不治文書但請十日一至直舍簽
  押簿厤某欲一見簿厤則又泛然不應竟無一事不免逡
  循出局某來自遠外誠不識朝廷事體竊詳國朝官制以
  長貳綜領大綱不可自治凡目故設主簿專職句校內之
  寺監外之縣邑小大雖異所掌宜同則凡應千行遣期程
  及簿書銷注之屬其事無不當預稽違漏落責有所歸簿
  厤有當十日一簽亦有日當攷視者主簿之職況不秖此
  今也不得知其條目雖廢簽書可也張官置吏恐不爲是
  虛設胥輩惟恐主簿之得擧其職也故多方壅蔽不示之
  籍將使不得輒有所問不與之吏將使不得輒有所爲旨
  意甚深察此可見某無狀仕寔爲貧廟堂過聽處以在京
  職事期待之意寍古乘田委吏之比有如本職不得效其
  區區媿于前人多矣仰惟主上勵精爲治盡心庶獄刑寺
  之職所繫至重他官祿仕可也此豈苟祿地邪綜覈之朝
  責以名實之效失職至是將何辭以對乎長貳勉以職事
  之修交遊望以職分之內某所爲不能稱事有奉身而退
  耳伏惟台慈鑒念詳思所以處當其宜某責重位卑不敢
  不吿伏乞台詧

知识出处

艮斋先生薛常州浪语集三十五卷

《艮斋先生薛常州浪语集三十五卷》

出版地:温州

南宋哲学家薛季宣撰。凡三十五卷。诗赋十四卷,文二十一卷。季宣死后,学者皆服膺其学说,而其遗文却不见于世。其侄孙薛旦从其家中清理出若干,编为三十五卷刊行。季宣生平著述今多亡佚,其《中庸解》、《大学解》及《考正握奇经》尚存于集中。他宗程朱理学并兼重事功,提出“求经学之正,讲明时务本末利害”,以及“无为空言,无戾于行”(卷二十五)的实学思想。

阅读

相关人物

薛季宣
责任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