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王守論絕户田租剳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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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艮斋先生薛常州浪语集三十五卷》 古籍
唯一号: 110320020210009697
颗粒名称: 上王守論絕户田租剳子
分类号: I269.6
页数: 2
页码: 二至三
摘要: 南宋薛季宣為論絕户田租事寫的一篇劄子。
关键词: 作品集 信札 书信

内容

某竊見四邑各將去歲水死之家田畝所收穀子不以立
  後葬送除官收三分之二外又拘逐人合得分數穀子官
  收一年旣從官收自合除放苗稅目今夏料不住催理兩
  無所出符帖紛然計會枝掌貧者先受其弊竊緣風水之
  後立後之家初無留財爲之數井收葬者不過惇子孫宗
  族之誼先以已物爲之殮葬失其屍者亦爲祭享薦拔而
  官司除附撿括費用百端莫不指准今歲田租以償其費
  去歲唐郎中奏請皆給全產是固聖朝美政而監司之不
  知體者橫議沮格至今爲梗官司又爲此擧其何以堪立
  後之家目今爲之俱困咸謂樂淸顏宰實爲倡始怨𧩂囂
  然訴之職司未必不由于此卽使去歲災變不作言賦者
  亦欲取此物邪爲政患無恩惠及民其可幸其災禍求倉
  廩之富虐遺孤以爲利哉意者利未入于公家必且聞于
  朝路是在仁政不能無累竊恐寄居見任未有爲台座言
  者伏惟勇義安仁聞之必不能已也伏乞台慈特賜愍念
  卽作訪聞行下止從分數官收仍命官收之田不復催其
  常賦無人耕種之地官租常賦並從蠲免爲惠甚大如能
  更賜存卹申明唐使之請庶使爲人後者不失先人之業
  是在主上必樂聞之此議發于守臣聽許必速陰德尤大
  惟台座更審圖之趣詔有期伏願當仁勿遜捐小利以成
  國家美事此百世利也伏惟軫思幸察

知识出处

艮斋先生薛常州浪语集三十五卷

《艮斋先生薛常州浪语集三十五卷》

出版地:温州

南宋哲学家薛季宣撰。凡三十五卷。诗赋十四卷,文二十一卷。季宣死后,学者皆服膺其学说,而其遗文却不见于世。其侄孙薛旦从其家中清理出若干,编为三十五卷刊行。季宣生平著述今多亡佚,其《中庸解》、《大学解》及《考正握奇经》尚存于集中。他宗程朱理学并兼重事功,提出“求经学之正,讲明时务本末利害”,以及“无为空言,无戾于行”(卷二十五)的实学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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