宫為君商為臣角為民徵為事羽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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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礼记集解六十一卷尚书顾命解一卷》 古籍
唯一号: 110320020210008991
颗粒名称: 宫為君商為臣角為民徵為事羽為物
分类号: K892.9
页数: 2
页码: 四至五
摘要: 孫希旦所撰寫的禮記集解中解釋宫為君商為臣角為民徵為事羽為物一節的文章。
关键词: 古代礼制 礼记 集解

内容

宫為君商為臣角為民徵為事羽為物五者不亂則無怗滯之音
  矣釋文徵張里反後放此帖徐昌亷反滯昌制反又昌𥿄反
  此乃言音之比而為樂者也鄭氏曰五者君臣民事物也凡
  聲濁者尊清者𤰞怗懘敝敗不和貌孔疏曰宫為君者鄭註
  月令云宫屬土居中央總四方君之象也又五音以絲多聲
  重者為尊宫絃㝡大用八十一絲故宫為君商為臣者鄭註
  月令云商屬金其以濁次宫臣之象也解者云商七十二絲
  次宫如臣之次君角為民者鄭註月令云角属木以其清濁
  中民之象也觧者云宫濁而羽清角六十四絲居宫羽之中
  半清半濁民比君臣為劣比事物為優故角清濁中為民之
  象也徵為事者鄭註月令云徵属火以其微清事之象也解
  者云徵五十四絲是微清事由民造為先事乃後有物事勝
  扵物而劣於民所以徵為事之象也羽為物者鄭註月令云
  羽属水以其最清物之象也解者云羽最清用四十八𢇁而
  為物物劣於事故處㝡末敝敗謂不和之貌若君臣民事物
  五者各得其所不相壞亂則五聲之響無敝敗矣劉氏曰五
  聲之本本生於黃鐘之律其長九寸每寸九分九九八十一
  是為宫聲之数三分損一以下生徵徵數五十四三分益一
  以上生商商数七十二商三分損一以下生羽羽数四十八
  羽三分益一以上生角角数六千四角之數三分之不盡一
  算其數不行故聲止於五此其相生之次也宫属土弦八十
  一絲為最多而聲至濁於五聲獨尊故為君象裔属士弦用
  七十二絲聲次濁故次於君而為臣角属木弦用六十四絲
  聲半清半濁居五聲之中故次於臣而為民徵属火弦用五
  十四絲其聲清有民而後有事故為事羽属水弦用四千八
  絲為最少而聲至清有事而後用物故為物此其大小之次
  也五聲固本於黄鐘為宫然還相為宫則其餘皆可為宫宫
  必為君而不可下於臣商必為臣而不可上於君角民徵事
  羽物各以次降殺其有臣過君民遇臣事過民物過事者則
  不用正律而以半聲應之此八音所以克諧而無相奪偏也
  然聲音之道與政相通必君臣民事物五者各得其理而不
  亂則聲音和諧而無帖滯敝敗也愚謂此下三節承首節比
  音而樂之義而申之而一之樂之通於政此節則以政之得
  而感為樂者言之也

知识出处

礼记集解六十一卷尚书顾命解一卷

《礼记集解六十一卷尚书顾命解一卷》

出版地:温州

《礼记集解》是清时期孙希旦撰写的作品,原名《礼记注疏驳误》,后经多次修改,更名为《礼记集解》,前后时间长达十三年。《礼记集解》是一部百万字的著作。孙希旦三易其稿,书稿上红笔修改,剪纸粘贴增补,生前尚未刊刻。清道光年间,瑞安项霁、项傅霖兄弟与乡人商议,图谋刊刻,开始着手整理,项傅霖校勘了前十卷,项氏两兄弟先后去世。咸丰三年(1853),孙锵鸣回到家乡,继续此项整理工作,将书稿厘定为六十一卷,并作序在卷首,又附《尚书顾命解》一卷于书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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