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子哭不偯不踊不杖不菲不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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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礼记集解六十一卷尚书顾命解一卷》 古籍
唯一号: 110320020210008828
颗粒名称: 童子哭不偯不踊不杖不菲不廬
其他题名: 釋文偯於豈反說文作依罪本又作菲扶味反
分类号: K892.9
页数: 1
摘要: 孫希旦為禮記中童子哭不偯不踊不杖不菲不廬一節所寫的集解。
关键词: 古代礼制 礼记 古籍注解

内容

童子哭不偯不踊不杖不菲不廬釋文偯於豈反說文作依罪本又作菲扶味反
  鄭氏曰未成人者不能俻禮也當室則杖孔氏曰案問䘮云童
  子當室則免而杖矣戴徳云童子當室謂十五以上若世子生
  則杖故曽子問云子哀成子禮是也皇氏云童子當室則俻此
  絰中五事特云杖者舉童言也愚謂偯哭之餘聲也童子則傳
  曰大功之哭三折而偯則父母之䘮雖成人哭亦不偯矣而此
  云童子哭不偯者彼謂始死之時雖成人哭父母亦不偯所謂
  嬰兒中失其母是也若既葬後則成人哭有曲折餘聲惟童子
  不偯也童子當室則杖以其為䘮主也䘮服傳曰杖者所以儋
  主也䘮大記曰䘮有無逺無無主主約則使人抱之既使人抱
  之則必當為之執杖是為䘮主始生即杖不獨世子也至扵踊
  與居廬則非〓提所能雖世子〓必待稍長矣皇氏謂杖則俻
  此五事者亦未必然大約十五以上則五者俻有而天性淳至
  者或亦非年之所能限也

知识出处

礼记集解六十一卷尚书顾命解一卷

《礼记集解六十一卷尚书顾命解一卷》

出版地:温州

《礼记集解》是清时期孙希旦撰写的作品,原名《礼记注疏驳误》,后经多次修改,更名为《礼记集解》,前后时间长达十三年。《礼记集解》是一部百万字的著作。孙希旦三易其稿,书稿上红笔修改,剪纸粘贴增补,生前尚未刊刻。清道光年间,瑞安项霁、项傅霖兄弟与乡人商议,图谋刊刻,开始着手整理,项傅霖校勘了前十卷,项氏两兄弟先后去世。咸丰三年(1853),孙锵鸣回到家乡,继续此项整理工作,将书稿厘定为六十一卷,并作序在卷首,又附《尚书顾命解》一卷于书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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