練筮日筮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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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礼记集解六十一卷尚书顾命解一卷》 古籍
唯一号: 110320020210008761
颗粒名称: 練筮日筮尸
分类号: K892.9
页数: 2
页码: 十二至十三
摘要: 孫希旦為禮記中練筮日筮尸一節所寫的集解。
关键词: 古代礼制 礼记 古籍注解

内容

練筮日筮尸視濯皆要絰杖䋲屦有司告具而后去杖筮日筮尸
  有司告事畢而后杖拜送賓釋文濯大角反
  鄭氏曰臨事去杖敬也濯謂溉祭器也凡變除者必服其吉
  服以即祭服事不以吉臨凶也孔氏以喪至小祥男子除首
  絰惟有要絰而病尚深故猶有杖屦是末服變為䋲麻將小
  祥前筮祭曰筮祭尸視濯具則豫服小祥之服以臨此三事
  也不言衰與冠者亦同小祥矣有司執事者也愚謂筮而去
  杖敬蓍筮也喪大記曰聽卜有事於尸則去杖視濯去杖敬
  祭事也視濯主人即位於堂下練祭杖不入於門故於視濯
  䝉上弔異國之臣見與弔其臣之服同也凡喪小斂而免至
  成服則不免將𦵏既啟而免既𦵏變葛則不免所弔雖已𦵏
  主人必免者尊人君特為之變也已𦵏必免則𦵏前可知主
  人未成服時括髮此但免而不括髮又所以異於未成服之
  前下文云親者皆免則自大功以上皆免此但言至人者舉
  其重者言之也未喪服謂未成服也君不錫衰則皮弁襲裘
  也若未小歛則吉服陸氏佃曰凡諸侯弔皆皮弁錫衰言必
  者著諸侯弔無内外皆如此〇孔氏曰凡五服大功以上為
  重重服為免之節自始死以至卒哭卒哭乃不免小功以下
  為輕輕服為免之節自始死至𣩵𣩵後不復免至葬啓𣩵之
  後而免以至卒哭如始死至殯殯後不後愚謂免者未成服
  之飾也成服以後啟殯以前𢘻無免法親疎皆然孔氏謂重
  也若異宫則稱如下言則猶杖也禫為服外微奪之耳愚謂
  士為妾之有子者緦是未嘗厭其妾也不禫者為近父屈也
  〇喪服有厭有屈所為服者見厭謂之猒服之者自抑謂之
  屈喪服大功章公之庶昆弟為母妻昆弟傳曰何以大功也
  先君餘尊之所厭不得遇大功也此厭之説也齊衰杖期章
  父在為母傳曰何以期也屈也此屈之説也蓋子與父同有
  服而父於所為服者以尊故或降之或絶之者則其子亦降
  之絶之謂死者為尊者所猒而不得伸也屈則異於是有父
  之所服未嘗以尊厭之而子自屈於父者若父在為母期是
  也有父於死者無服非父尊之所厭而子自屈於父者若公
  子不服妻之父母是也其餘以此推之可見矣

知识出处

礼记集解六十一卷尚书顾命解一卷

《礼记集解六十一卷尚书顾命解一卷》

出版地:温州

《礼记集解》是清时期孙希旦撰写的作品,原名《礼记注疏驳误》,后经多次修改,更名为《礼记集解》,前后时间长达十三年。《礼记集解》是一部百万字的著作。孙希旦三易其稿,书稿上红笔修改,剪纸粘贴增补,生前尚未刊刻。清道光年间,瑞安项霁、项傅霖兄弟与乡人商议,图谋刊刻,开始着手整理,项傅霖校勘了前十卷,项氏两兄弟先后去世。咸丰三年(1853),孙锵鸣回到家乡,继续此项整理工作,将书稿厘定为六十一卷,并作序在卷首,又附《尚书顾命解》一卷于书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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