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之喪偕先葬者不虞祔待後事其葬服斬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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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礼记集解六十一卷尚书顾命解一卷》 古籍
唯一号: 110320020210008741
颗粒名称: 父母之喪偕先葬者不虞祔待後事其葬服斬衰
分类号: K8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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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孫希旦為禮記中父母之喪偕先葬者不虞祔待後事其葬服斬衰一節所寫的集解。
关键词: 古代礼制 礼记 古籍注解

内容

〇父母之喪偕先葬者不虞祔待後事其葬服斬衰
  鄭氏曰偕俱也謂同月若同日死也先葬者母也曽子問曰
  葬先輕而後重又曰反葬奠而後辭於殯遂修葬事其虞也
  先重而後輕待後事謂如此也其葬服斬衰者喪之隆哀宜
  從重不葬不敢變服也言其葬服斬衰則虞祔各以其服矣
  及練祥皆然卒事反服重愚謂先葬者不虞祔者父喪未葬
  則不敢為母行安神適祖之祭也後事謂葬父之事也待後
  事者待父喪既葬而虞祔卒哭畢乃為母行虞祔卒哭之祭
  也其葬服斬衰者言葬父葬母皆服斬衰也〇鄭氏曰假令
  父死在前月而同月葬猶服斬衰孔氏曰前月謂母死前之
  月也或一月或二月三月但是未葬之間皆是前月愚謂葬
  有定月父母之喪偕以同月死則當以同月葬故先重而後
  輕若父死在母之前月則固當先葬父而後葬母矣鄭氏云
  父死在前月而同月葬猶服斬衰此謂父死在前月之末母
  死在後月之初雖云隔月而相去祗數曰則仍當先葬父而
  後葬母此於情事固當有之而孔疏乃申其説以至扵二月
  三月則是有五月而尚未葬者矣有是禮乎

知识出处

礼记集解六十一卷尚书顾命解一卷

《礼记集解六十一卷尚书顾命解一卷》

出版地:温州

《礼记集解》是清时期孙希旦撰写的作品,原名《礼记注疏驳误》,后经多次修改,更名为《礼记集解》,前后时间长达十三年。《礼记集解》是一部百万字的著作。孙希旦三易其稿,书稿上红笔修改,剪纸粘贴增补,生前尚未刊刻。清道光年间,瑞安项霁、项傅霖兄弟与乡人商议,图谋刊刻,开始着手整理,项傅霖校勘了前十卷,项氏两兄弟先后去世。咸丰三年(1853),孙锵鸣回到家乡,继续此项整理工作,将书稿厘定为六十一卷,并作序在卷首,又附《尚书顾命解》一卷于书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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