庶子不為長子斬不繼祖與禰故也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礼记集解六十一卷尚书顾命解一卷》 古籍
唯一号: 110320020210008710
颗粒名称: 庶子不為長子斬不繼祖與禰故也
分类号: K892.9
页数: 2
页码: 十一至十二
摘要: 孫希旦為禮記中庶子不為長子斬不繼祖與禰故也一節所寫的集解。
关键词: 古代礼制 礼记 古籍注解

内容

庶子不為長子斬不繼祖與禰故也釋支為于偽反
  鄭氏曰尊先祖之正體不二其統也言不繼祖禰則長子不
  必五世護氏周曰不繼祖與禰謂庶子身不繼禰故其長子
  為不繼祖合而言之也劉氏智曰不繼祖與禰兩舉之者明
  父之重長子以其當為禰也其所繼者於父則禰於子則
  祖也愚謂喪服父為長子服斬衰三年蓋以正體于下又所
  將傳重者也若身是庶子則不得為長子服斬盖庶子不祭
  無傳重之義故也然身為繼禰之適則將傳重矣記乃言繼
  祖與祖喪服傳又云不繼祖者鄭氏謂容祖禰共廟者是也
  譙氏劉氏亦通之説亦通但玩記博並據庶子立文則祖禰
  皆指謂庶子之祖禰鄭氏之説於經意為尤協也馬季長註
  喪服謂五世之適父乃為之服斬孔氏又引庾氏謂已氶之
  二重為長子斬皆非也〇孔氏曰禮為後者有四條皆不可
  為斬有體而不正庶子為後是也有正而不體適孫為後是
  也有傳重而非正體庶孫為後是也有正體而不傳重適子
  有廢疾不立是也四者皆期惟正體又傳重者乃極服耳愚
  謂庶子不為長子斬此乃正體而無重可傳者又在孔氏所
  言四條之外者也〇敖氏繼公曰殤小功章云大夫公之昆
  弟為庶子之長殤公之昆弟為其庶子服與大夫同則為其
  適子服亦三年與大夫同矣公之昆弟不繼祖禰者也而其
  服乃若是則所謂庶子不得為長子三年者其誤矣乎愚謂
  以殤小功章推之則公之昆弟為其長子三年誠當如敖氏
  之説然欲以是推凡為庶子者為長子之服則非也蓋公之
  昆弟雖上無所承而身為後世之大祖則其子乃繼别之宗
  子與尋常庶子之子不同此所以為之三年與

知识出处

礼记集解六十一卷尚书顾命解一卷

《礼记集解六十一卷尚书顾命解一卷》

出版地:温州

《礼记集解》是清时期孙希旦撰写的作品,原名《礼记注疏驳误》,后经多次修改,更名为《礼记集解》,前后时间长达十三年。《礼记集解》是一部百万字的著作。孙希旦三易其稿,书稿上红笔修改,剪纸粘贴增补,生前尚未刊刻。清道光年间,瑞安项霁、项傅霖兄弟与乡人商议,图谋刊刻,开始着手整理,项傅霖校勘了前十卷,项氏两兄弟先后去世。咸丰三年(1853),孙锵鸣回到家乡,继续此项整理工作,将书稿厘定为六十一卷,并作序在卷首,又附《尚书顾命解》一卷于书后。

阅读

相关人物

孫希旦
责任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