季春出火為焚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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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礼记集解六十一卷尚书顾命解一卷》 古籍
唯一号: 110320020210008326
颗粒名称: 季春出火為焚也
分类号: K892.9
页数: 3
页码: 十七至十九
摘要: 孫希旦為季春出火為焚也然後簡其車賦而歴其卒伍而君親誓社以習軍旅軍旅左之右之唑之起之以觀其習變也而流示之禽而鹽諸利以觀其不犯命也求服其志不貪其得故以戰則克以祭則受福一條作註解。
关键词: 古代礼制 礼记 古籍注解

内容

季春出火為焚也然後簡其車賦而歴其卒伍而君親誓社以習
  軍旅軍旅左之右之唑之起之以觀其習變也而流示之禽而鹽
  諸利以觀其不犯命也求服其志不貪其得故以戰則克以祭則
  受福卒祖忽反塩讀為艷鄭註社或為首
  大司馬春蒐火弊献禽以祭社故此因言祭社而遂及春田
  之事也出火出而用之也焚將田而先焚除其草萊也簡歴
  謂䉛具陳列之也車賦車馬器械之属也百人為卒五人為
  伍誓社謂於社田而誓之也以習軍旅者謂未田之先教之
  以戰陳之法大司馬仲春教振旅是也凡四時之田誓皆有
  二一為教陳之誓一為田猟之誓田獵司徒誓之教陳則君
  親誓之盖教陳以象用師用師必君親誓師故教陳亦然左
  之右之謂車徒皆左右陳列之也坐之作之謂教以坐作進
  退之法也變非常也觀其習變者戰陳乃非常之事於無事
  之時教之觀其預習於非常之事也此三句言教陳之事也
  流行也流示之禽者將田而設驅逐之車驅禽以示之也鹽
  讀為艷歆動之意凡田大獸公之小獸私之歆動之以獲禽
  之利也犯命謂從禽不如法者不犯命若漢田律所謂無干
  車無自後射是也艷諸利而能不犯命斯真能用命矣求服
  其志者求士卒之用命不貪其得者不欲其犯命而獲禽也
  此五句言田猟之事也士皆可用故以戰則克田獵得禮故
  祭社則受福鄭氏曰祭社是仲春之禮仲春以火田田止火
  獘然後献禽至季春火出而民乃用火今云季春火出乃誓
  社記者誤也〇經典多以郊社對言胡氏謂社即祭地别無
  北郊之祭其説似是而實非也盖天無二者也地則疆域廣
  狹各有不同北郊所𥙊全載之地祇也天子之社祭畿内之
  地祇也諸侯之社祭一國之地祗也州社𥙊一州之地也大
  夫以下成羣立社亦各視其所居之地以為神之所主而祭
  之者也天子祭天一𡻕有九又有大旅之祭出征廵守之祭
  所祭者皆上帝也地則惟夏至祭方澤其尊與上帝對至於
  春祈秋報及因事告祭皆祭私盖畿外之地分封諸侯使各
  主其五土之祭則天子之祈報告祭自無庸祭及全載之地
  矣經典言郊祀多舉南郊以見北郊而北郊自夏至外又别
  無他祭故無明文可見致滋後人之惑然大示之𥙊見於周
  禮者非一大司樂凡樂函鍾為宫夏至日於澤中之方丘奉
  之曲禮天子祭天地諸侯祭山川郊特牲祭用陶匏以象天
  地之性也祭法瘞埋於泰折祭地也可謂社即𥙊地乎即胡
  氏不信周禮然禮記所言豈皆妄取若鄭氏注周禮謂有崑
  崙地祇又有神州地祇此則與六天之説同於䜟緯無稽之
  言所當辭而闢之者也〇自社祭土至此明祭社之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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礼记集解六十一卷尚书顾命解一卷

《礼记集解六十一卷尚书顾命解一卷》

出版地:温州

《礼记集解》是清时期孙希旦撰写的作品,原名《礼记注疏驳误》,后经多次修改,更名为《礼记集解》,前后时间长达十三年。《礼记集解》是一部百万字的著作。孙希旦三易其稿,书稿上红笔修改,剪纸粘贴增补,生前尚未刊刻。清道光年间,瑞安项霁、项傅霖兄弟与乡人商议,图谋刊刻,开始着手整理,项傅霖校勘了前十卷,项氏两兄弟先后去世。咸丰三年(1853),孙锵鸣回到家乡,继续此项整理工作,将书稿厘定为六十一卷,并作序在卷首,又附《尚书顾命解》一卷于书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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