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懲非死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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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尚书晚订十二卷》 古籍
唯一号: 110320020210007351
颗粒名称: 罪懲非死節
分类号: K221.04
页数: 4
页码: 二十六至二十九
摘要: 史維堡所撰寫的尚書晚訂中描述罪懲非死的一節。
关键词: 尚书 注疏 集览

内容

罪懲非死節
  上旣告以贖法之差等用法之權衡矣此詳示以謹刑罰
  之道所以善贖法之窮而達權變之宜也罰懲二句作一
  頭舉罰以包刑見刑罰之當謹非佞以下分擇人盡心備
  詞三項正謹之道也民以財爲命故出贖爲病非受許多
  苦楚之說罰且病則刑尤可知佞者有口辨而無仁心以
  之折獄必將屈人以言倉卒莫知措口多致誣服所以不
  可折獄惟温良長者有天地好生之心其口若木若呐其
  中欽哉恤哉而刑罰罔非在中無過差也人之所以常擇
  也不但此也又當盡心彼辭非情實終必有差對問之際
  或掩護不暇或牴牾不合于此察之而眞情立見矣盖人
  非眞情雖善辨餙非必有差錯𦉑漏不容𢲅也然又不可
  偏主也信以爲不然吾烏知其非然信以爲然又烏知其
  非不然必互爲叅酌以爲不可從又以爲可從虚懸其鑑
  而不敢執也非從惟從四字連說不可拆開不可以非從
  爲出惟從爲入又不是始以爲不可從終又可徙乃是句
  活話猶云揣摩参酌不執一塗云耳亦非遅疑不决之意
  哀者不忍也與惨刻反敬者不忽也與怠忽反此拆獄之
  本也明啓刑書求合律也與衆有司共占度之示至公也
  参之人反之巳則求其情也審考之書占之衆則質諸律
  也精罰之擬議皆庻幾中正矣然其刑其罰尤不遽用必
  察之詳而盡其能可也此皆所爲盡心也陸氏曰占如占
  卜巳心衆見揣度書意或上服或下服或比附也中正卽
  倫要其刑其罰止定其罪未便加之人擇矣心亦盡矣由
  是獄成而人孚之獄輸而君孚之成者招議巳定有成案
  也孚者衆人心服不生異議也輸者申奏于君孚者詳乆
  稱㫖不至駁反也若所上之書當備情節罪之輕重事之
  首尾皆該載無遺如一人而犯兩事一罪或有二法亦并
  具上之以聽君之裁决焉豈但不敢自專巳哉猶冀君或
  窮未盡之情尋可出之路故載之詳也三者能謹則殺之
  且不怨而出贖肯以爲病哉情節者犯罪之顛末兼擬罪
  之斷案恐君欲從輕議之也故備其詞也
  聽之直者爲是曲者爲非則兩造角勝之虚詞可立定也
  明清亦中中亦明清亦互文也此皆作配之道也顧单訓
  行賄者鮮两詞求勝而賄賂滋章矣爾其戒之毋或以私
  爲家于獄之兩詞也呂氏曰私家云者出没變化于两詞
  中以肥巳囊橐也或云以私意而成其家更明鬻貨以下
  極言其禍鬻獄得貨豈足爲寳但自聚罪狀耳天必報以
  諸般殃禍有永遠可畏之罰貨積不足爲喜禍極乃永可
  畏豈天不以中道待人而偏罰之哉惟人之所愛者在此
  命也陳天猷曰非天道不中以獄乃人命生死之所在故
  也不照傳取殃禍之說倘天罰不極則獄吏無所懲創競
  爲私家庻民罔有蒙善政居于天之下矣此天罰之所以
  必極而典獄者不可不敬也府藏也藏貨財曰府故藏罪
  狀亦曰府在傳中訓取不從永畏惟罰言永可畏者庻尤
  之罰也不中言罰之偏也民疑當指典獄者

知识出处

尚书晚订十二卷

《尚书晚订十二卷》

出版地:温州

明史维堡撰。维堡字心传,金坛人。万历丙辰进士,官至工部郎中。是书本名《尚书集览》,後更名《晚订》,盖取晚年论定之意也。大旨以蔡《传》为蓝本,惟考据典故,颇引旧文,不尽同於蔡《传》。盖参用朱子“《尚书》名物度数当看注疏”之语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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