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刑適輕下服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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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尚书晚订十二卷》 古籍
唯一号: 110320020210007350
颗粒名称: 上刑適輕下服節
分类号: K221.04
页数: 2
页码: 二十四至二十六
摘要: 史維堡所撰寫的尚書晚訂中描述上刑適輕下服的一節。
关键词: 尚书 注疏 集览

内容

上刑適輕下服節
  時講俱以上刑三句對刑罰世輕句以人情世變平看上
  刑二句又與輕重諸罰句對非齊二句絕結之謂權而不
  離乎經其說甚是而玩經文語脉原自流貫活潑何必板
  對乃隹今訂于左
  大法緣情而定者也情有變而法不變則輕重之間必有
  差者矣是故不可以無權也權之何如有從人情而權之
  者有從世變而權之者故上罪而服上刑人所知也然有
  事在上刑而情適輕者則當使之服下刑下罪而服下刑
  人所知也然有事在下刑而情適重者則當使之服上刑
  此所謂權也所以稱物之輕重以求中也然豈惟輕重諸
  刑有權哉罰亦有之如事在重罰而情輕則從輕以罰之
  事在輕罰而情重則從重以罰之此皆權之道也刑權輕
  重以上下罰權輕重以多寡而人情足以盡其變矣然情
  不過在一人又有輕重以世者矣均之爲法也而世變不
  同如新國乃用重典則人將不堪何也彼其趣向尚未同
  心志尚未一故宜寛以待之也如亂國而用輕典則人將
  益玩何也彼其強梗而難制習狃以成風故當重以懲之
  也此刑罰之重輕或因人情以操縱或因世變以推移欲
  以整齊人世而用参差不齊之法似乎紛然雜然無條理
  無歸宿者矣要之權也者理也天下法無定而理有定據
  理以行權則重者應重不爲過當輕者應輕不爲市恩抑
  楊酌人情之允升䧏合世道之宜雖千條萬緖而次敘不
  紊也是之謂有倫雖殊塗異轍而指歸自在也是之謂有
  要兹權也乃卽所以爲經也非權之外别有倫要也倘〓
  有重輕世有治亂每每執一法以齊之反見紛紛多故矣
  豈能齊哉張氏曰殺人者死此上刑也然誤殺則適輕
  矣闘毆不死此下刑也然謀殺而適不死則適重矣此論
  其情也陳氏曰罪莫重于殺人而殺奴俾則輕罪莫輕于
  詬罵而罵父兄則重此似與情字欠貼世輕世重愚意不
  欲入新國亂國只是强弗友爕友二句足矣卽道有升降
  政由俗革之意惟齊句總上文而過下倫要之詞法不齊
  方可齊人倫要只是一個理字倫要正是齊字

知识出处

尚书晚订十二卷

《尚书晚订十二卷》

出版地:温州

明史维堡撰。维堡字心传,金坛人。万历丙辰进士,官至工部郎中。是书本名《尚书集览》,後更名《晚订》,盖取晚年论定之意也。大旨以蔡《传》为蓝本,惟考据典故,颇引旧文,不尽同於蔡《传》。盖参用朱子“《尚书》名物度数当看注疏”之语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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