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公若曰太史節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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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尚书晚订十二卷》 古籍
唯一号: 110320020210007221
颗粒名称: 周公若曰太史節
分类号: K221.04
页数: 2
页码: 三十二至三十三
摘要: 史維堡所撰寫的尚書晚訂中描述周公若曰太史的一節。
关键词: 尚书 注疏 集览

内容

周公若曰太史節
  命太史書蘇公敬獄之事爲後世司獄者法也武王時蘇
  忿生爲司𡨥小大之獄莫不由之獄莫不能敬故能重民
  命以延國命葢民者邦之本刑當而民無𡨚則太和之元
  氣培而國家之脈亦永此用刑之極功而萬世司𡨥之龜
  鍳也後之爲司𡨥者於此取法而有慎焉以國家之條列
  用其中罰葢條列有輕有重而輕其所當輕重其所當重
  乃爲得中蘇公以敬由獄後世以慎法蘇公慎卽敬之見
  諸事者也治小罪引用輕之條列而適得乎輕罰之中治
  大罪引用重之條列而適得乎重罰之中如是則敬爾由
  獄宛如蘇公而王國延長終將頼之矣太史其書之以詔
  來世哉敬字内就有列用中罰意長乃長短之長只主
  國脈説不必立異茲指蘇公之敬獄有慎慎刑也中乃酌
  中之中非子莫執中之中太史書之補前補後俱可

知识出处

尚书晚订十二卷

《尚书晚订十二卷》

出版地:温州

明史维堡撰。维堡字心传,金坛人。万历丙辰进士,官至工部郎中。是书本名《尚书集览》,後更名《晚订》,盖取晚年论定之意也。大旨以蔡《传》为蓝本,惟考据典故,颇引旧文,不尽同於蔡《传》。盖参用朱子“《尚书》名物度数当看注疏”之语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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