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若曰明大命于妹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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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尚书晚订十二卷》 古籍
唯一号: 110320020210007006
颗粒名称: 王若曰明大命于妹邦
分类号: K207
页数: 2
页码: 三十八
摘要: 史維堡針對《酒誥》中王若曰明大命于妹邦寫的注文。
关键词: 注疏 集览 尚书

内容

大命者武王毖酒之命後妹土嗣股肱庻士有正二節是
  也毖酒之命何以稱大民爲農爲商以勤事而盡孝養之
  道臣羞耈羞祀以盡職而爲元德之忠豈不大乎明云者
  如近遵文考之誥毖逺監有商之興亡皆所以發明一人
  之㫖意而令人曉然知所守也何以明之妹邦妹邦紂所
  都也商紂酗酒其下化之而妹邦尤甚康叔所封適在于
  此故武王作書告戒之也按孔氏曰妹地紂所都在朝歌
  以北

知识出处

尚书晚订十二卷

《尚书晚订十二卷》

出版地:温州

明史维堡撰。维堡字心传,金坛人。万历丙辰进士,官至工部郎中。是书本名《尚书集览》,後更名《晚订》,盖取晚年论定之意也。大旨以蔡《传》为蓝本,惟考据典故,颇引旧文,不尽同於蔡《传》。盖参用朱子“《尚书》名物度数当看注疏”之语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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