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貸及典當利息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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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瓯东私录十卷》 古籍
唯一号: 110320020210006019
颗粒名称: 放貸及典當利息
分类号: K206.6
页数: 2
页码: 七十一至七十二
摘要: 項喬所著有關放貸及典當利息的雜文。
关键词: 杂著 笔记 时事

内容

〇律凢𥝠放錢債及典當財物每月取利並不得過
  三分年月雖多不過一本一利凡二利字俱是三
  分之利若上作三分之利下作對本之利謂一兩
  追二兩則文不相貫矣若謂年月雖多一兩只取
  一兩三錢則貪者便宜効龙富者失利多怨扵人
  情不通矣𠹉與張來溪細講律文每月取利並不
  得過三分是指一年每月而言年月雖多不過一
  本一利是指每年每月如一兩雖十年不還止扵
  每年筭還三分之利十兩止該四兩六錢而止縁
  放債者每於利上筭利如八斗九年就該三十石
  零七斗一兩十年便該二十一兩九錢六分六釐
  此非褎多益寡之意故爲此律以禁之也

知识出处

瓯东私录十卷

《瓯东私录十卷》

出版地:温州

项乔(1493-1552),字子迁,号瓯东,永嘉七甲(今温州市龙湾区沙城镇)人。项乔为官二十余年,著有《瓯东私录》,初刻本十卷,包括诗文、杂著、笔记、历官文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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