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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信息
大明律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瓯东私录十卷》
古籍
唯一号:
110320020210006016
颗粒名称:
大明律
分类号:
K206.6
页数:
2
页码:
六十九至七十一
摘要:
項喬所著有關大明律的雜文。
关键词:
杂著
笔记
时事
内容
〇大明律錯綜斟酌情法不悖真古今經世之書也
如遇親屬相盜服益重而罪益輕以至親本有通
財之義有得相容隱之情也如遇親屬相姦服益
輕而罪益重以男女當嚴有别之倫至親尤不當
有内亂之惡也其犯罪未發自首雖強盜得財者
免罪若強盜能捕獲同伴觧官者亦免罪所以開
人悔罪之門且以重嚴強盜之禁也至其損傷于
人于物不可陪償事發在逃若私越度𨵿之姦并
𥝠習天文者罪比強𥨸盜似輕𨚫不准在自首之
列盖以在上便開自首之門犯者巳行終無悔補
之路也奴婢雇工人爲家長隱雖強盜之罪皆勿
論若家長爲奴稗雇工人隱則誨盜矣若犯謀叛
以上在親屬亦用相爲容隱之律則無上無法矣
宜皆不准隱也于名犯義則罪軍㓜爲親者尊者
諱也若尊長侵奪財產或毆傷其身而不許其告
則難爲𤰞㓜矣故告者又不在千名犯義之限也
家人共犯罪坐家長爲綂於尊於親也若卑㓜奴
婢與家長各有所侵損于人而亦得免科則難爲
人矣宜其不在家人共犯之律也夜無故入人家
主家登時殺死勿論此似情輕而律重者非律重
於情也犯者非姦即盜殺者出于倉卒也和姦刀
姦罪止於杖此似情重而律輕者非律輕於情也
男女各有欲心犯者非有逼勒也挾妓飮酒唐宋
至國初皆不禁自官吏宿娼之林行而後官儀
始井井矣嫁娶于居䘮者有禁則生子千服内者
宜有刑故
太祖洪武七年製孝慈録序于定律之後雖有俗儒
是古非今之議然三十年攺大誥以附于律又
謂今后只依律與大誥議罪則䘮禮大義所謂
聞樂不樂者又昭昭于天下矣律之錯綜斟酌情
法不悖者類若此夫禮所不能禁而後有律焉律
所以輔禮之不及也律行則禮亦行矣律所不能
該而后有例焉例所以輔律之不及也例行而法
無不行矣然累朝以來條例繁冗奸吏武資以
出入者多矣嘉靖豋極詔書惟許遵行弘治十
三年以前多官㑹議條例以後新增者悉皆革去
其真有見乎嗚呼讀書讀律而後可以致君懐德
懷刑而後可謂君子或者以律例爲刑書而玩視
之可乎
知识出处
《瓯东私录十卷》
出版地:温州
项乔(1493-1552),字子迁,号瓯东,永嘉七甲(今温州市龙湾区沙城镇)人。项乔为官二十余年,著有《瓯东私录》,初刻本十卷,包括诗文、杂著、笔记、历官文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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