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制修正後加工收益怎樣納稅?(下)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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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当代日报》 报纸
唯一号: 110020020230028990
颗粒名称: 稅制修正後加工收益怎樣納稅?(下)
分类号: G210
摘要: 1953年2月21日当代报登载的稅制修正後加工收益怎樣納稅的问答。
关键词: 税务 缴纳 问题

内容

此外,由於工業的總分支機構從產製、批發到零售,一般祇交納三道營業稅,而加工納稅環節的確定主要又是聯系產製這一環節着眼,因此,其中情况比較複雜,茲列舉主要的幾種,簡單說明如下:
   一、工廠產品在產製過程中,部份生產過程須委託他厰加工者,除受託工厰按加工收益交納營業稅外,其最後生產之成品,如不屬於商品流通稅應稅商品和貨物稅應稅貨物,應按一般工業品例交納營業稅。
   二、經營一般工業品(即不納商品流通稅及貨物稅的工業品,以下簡稱一般工業品)的批發商或零售商,以原料委託工廠加工為成品出售者,除加工工廠應按所得加工收益,依修訂稅率百分之五交納營業稅外,批發商或零售商應於成品批發、零售或調撥時,按售價依商業稅率交納一道稅。
   三、批發商購進工業成品,委託工廠經過簡單加工批售者,除加工工廠應按所得加工收益交納營業稅外,批發商批發時,不納營業稅。(例如批發商購進白坯布,委託染整廠加工砑光,視作簡單加工。鹽商以粗鹽煉製成精鹽亦視爲簡單加工。)
   四、委託人購進原料,輾轉數次委託工加工廠爲成品者(屬於一般工業品),除加工工廠各按其所得加工收益交納營業稅外,委託人出售或調撥成品時,應按售價依商業稅率交納一道營業稅。
   五、委託人將加工成品派員外銷,運出時不納稅,在外埠銷售時,按售價依商業稅率交納一道營業稅。
   六、委託商委託他廠加工成爲應納貨物稅的工業品,加工工廠除於成品出廠時交納貨物稅外(其所得加工收益不須交納營業稅),委託人出售或調撥成品時,交納一道商業稅率的營業稅。
   七、委託他厰加工成為應納商品流通稅的工業品(加工工廠所得加工收益不須納稅),委託人出售,不論批發零售均不再交納營業稅。
   八、不論工業商業以原料或半製品送交加工工廠加工時,均不視為銷貨,不納營業稅(但必須訂立加工合約)。
   最後,關於收購不納商品流通稅的農產品委託加工廠加工納稅問題,如果委託商以農產品為原料,委託加工後的成品屬於一般工業品,則應按上述第二項的規定辦理。如係工廠收購原料自行加工出售者(一般工業品),則應按工業產品的納稅環節辦理(部份產製過程委託他廠加工者也是一樣)。如果是收購商收購農林產品委託加工廠加工後仍屬農業品,例如稻穀碾成白米,籽棉軋為皮棉等(除屬於貨物稅應稅貨物另按貨物稅規定辦理外),加工廠應就加工收益納稅,委託商出售時,應依農業產品的納稅環節辦理。

知识出处

当代日报

《当代日报》

出版者:当代日报社

出版地:杭州(1)谢麻子巷六号

《当代日报》的前身是《当代晚报》,社长郑邦琨携部分资产逃亡台湾时,报社员工中已有“应变委员会”的组织。杭州市军管会批准以新报名《当代日报》登记出版的申请。1949年6月1日,在改造《当代晚报》基础上,《当代日报》正式创刊,发刊词题为《一个新的起点》。总主笔曹湘渠,总编辑李士俊,总经理何志成,社址在杭州谢麻子巷6号。《当代日报》一直受中共杭州市委领导。尽管如此,《当代日报》从性质上讲还是民营报纸。在《杭州日报》创刊前夕,1955年10月31日,《当代日报》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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