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參加合營應取消原有組織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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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当代日报》 报纸
唯一号: 110020020230026468
颗粒名称: 企業參加合營應取消原有組織
分类号: G210
摘要: 1953年1月9日,当代日报刊登一篇企業參加合營應取消原有組織。
关键词: 合營 企業 手續

内容

編輯同志:茲有工商問題兩則,請解答:
   ㈠某企業在一九五二年一月參加合營組織,但至今仍未將原企業單位報請工商管理機關批准閉歇,是否合法?
   ㈡某企業單位參加合營組織已有一年,近因合營經營不善,擬恢復原有企業,應辦什麽手續?
   杭州久大糖坊李水金
   答:㈠按私營企業暫行條例第五條第二項之規定:「同一行業或雖非同一行業而在生產上或業務上有聯系者,得依自主自願的原則,取消各原有組織從事合營,成立新的企業,申請核准及登記。」故參加合營已有一年之久,而尚未向工商行政機關申請歇業或解散是不合法的。
   ㈡合營企業如經營不善可申請解散,各自復業。如原有組織已申請核准歇業或解散者,應重新申請設立登記。如原有組織尚未申請核准歇業者,可行文申請復業。

知识出处

当代日报

《当代日报》

出版者:当代日报社

出版地:杭州(1)谢麻子巷六号

《当代日报》的前身是《当代晚报》,社长郑邦琨携部分资产逃亡台湾时,报社员工中已有“应变委员会”的组织。杭州市军管会批准以新报名《当代日报》登记出版的申请。1949年6月1日,在改造《当代晚报》基础上,《当代日报》正式创刊,发刊词题为《一个新的起点》。总主笔曹湘渠,总编辑李士俊,总经理何志成,社址在杭州谢麻子巷6号。《当代日报》一直受中共杭州市委领导。尽管如此,《当代日报》从性质上讲还是民营报纸。在《杭州日报》创刊前夕,1955年10月31日,《当代日报》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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