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賃契約按規定應訂明期限如過去未訂明者可貼花五千元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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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当代日报》 报纸
唯一号: 110020020230026208
颗粒名称: 租賃契約按規定應訂明期限如過去未訂明者可貼花五千元
分类号: F129.71
摘要: 1953年1月6日,当代日报对于读者提出的租賃契約问题给予了解答。
关键词: 契約 租金 租賃 期限 貼花

内容

編輯同志:茲有租賃契約貼花問題三則,請予解答:
   ㈠未載明年限之租賃契約,每件是否應貼花五千元?
   ㈡租賃契約雖未載明年限,但在訂租約時已按五年租金收入總額的萬分之三稅率貼花,請問這樣可以否?
   ㈢解放前所訂之租賃契約,是否仍屬有效?
   解放路金鑫
   答:經轉詢市人民政府稅務局,據答:
   ㈠租貨契約,依照規定應訂明期限及租金數額按萬分之三貼花,如過去確未訂明期限者,可按件貼花五千元。
   ㈡旣在訂約時已按期限租金總額萬分之三貼花,期滿以後必須重行訂明租賃期限,按上項辦法貼花。
   ㈢解放前訂立之租賃契約,現仍未期滿者,自屬有效,但期滿以後,必須重行訂立。
   編輯同志:貼足印花的租金收據,在印花稅票上用墨筆寫字註銷,不用印花稅章蓋訖,請問這樣是否與稅務政策相符?
   讀者王覺
   答:對於已貼足印花之租金收據,可用墨筆在印花上劃綫註銷,但不得撕下重貼,否則應照章處罰。

知识出处

当代日报

《当代日报》

出版者:当代日报社

出版地:杭州(1)谢麻子巷六号

《当代日报》的前身是《当代晚报》,社长郑邦琨携部分资产逃亡台湾时,报社员工中已有“应变委员会”的组织。杭州市军管会批准以新报名《当代日报》登记出版的申请。1949年6月1日,在改造《当代晚报》基础上,《当代日报》正式创刊,发刊词题为《一个新的起点》。总主笔曹湘渠,总编辑李士俊,总经理何志成,社址在杭州谢麻子巷6号。《当代日报》一直受中共杭州市委领导。尽管如此,《当代日报》从性质上讲还是民营报纸。在《杭州日报》创刊前夕,1955年10月31日,《当代日报》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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