託運貨物須由貨主書立託運單據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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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当代日报》 报纸
唯一号: 110020020230026119
颗粒名称: 託運貨物須由貨主書立託運單據
分类号: G210
摘要: 1953年1月4日,当代日报登载了关于託運貨物須由貨主書立託運單據的问与答。
关键词: 貨物 貨主 託運單據

内容

編輯同志:茲有稅務問題三則,請予解答:
   ㈠代客運送貨物時,貨主已隨貨附來發票和貨物運送單,請問是否還要書立託運單據?
   ㈡如貨主已在起運地點書立託運單據,沿途轉運是否還要再辦同樣手續?
   ㈢進口貨物之轉運業務收益,應按百分之幾的稅率計征?
   杭市轉運業第六聯營處
   答:經轉詢市人民政府稅務局,據答:
   ㈠託運貨物必須由貨物持有人書立託運單據。
   ㈡轉運貨物已在起運地由貨物持有人書立託運單據,沿途轉運時,可不必再書立託運單。
   ㈢進口貨物之轉運業務收益,因其本身僅有駁運裝卸等費,與辦理出口轉運業務收益性質相同故應一律按百分之六稅率計徵。

知识出处

当代日报

《当代日报》

出版者:当代日报社

出版地:杭州(1)谢麻子巷六号

《当代日报》的前身是《当代晚报》,社长郑邦琨携部分资产逃亡台湾时,报社员工中已有“应变委员会”的组织。杭州市军管会批准以新报名《当代日报》登记出版的申请。1949年6月1日,在改造《当代晚报》基础上,《当代日报》正式创刊,发刊词题为《一个新的起点》。总主笔曹湘渠,总编辑李士俊,总经理何志成,社址在杭州谢麻子巷6号。《当代日报》一直受中共杭州市委领导。尽管如此,《当代日报》从性质上讲还是民营报纸。在《杭州日报》创刊前夕,1955年10月31日,《当代日报》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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