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報紙刊物寫信寫稿要不要經過領導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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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当代日报》 报纸
唯一号: 110020020230025180
颗粒名称: 向報紙刊物寫信寫稿要不要經過領導審查?
分类号: G210
摘要: 1952年12月21日当代报登载关于“向報紙刊物寫信寫稿要不要經過領導審查?”的读者来信。
关键词: 刊物 稿件 審查

内容

編者按:向報紙刊物寫信寫稿要不要經過領導審查的問題,是爲報紙的廣大讀者羣衆所關心的。最近,解放日報以這個問題為題,發表了給該報讀者陳泰交、胡鳳祺等讀者的答問。我們特予轉載,給關心這個問題的讀者們參攷。
   問:向報紙刊物寫信寫稿要不要經過領導審查?
   答:關於向報紙刊物寫信寫稿要不要經過領導審查的問題,是早已有了明確結論的。但某些單位的領導幹部迄今還錯誤地認爲:不經領導審查而向報紙刊物寫信寫稿是「無組織無紀律」、「組織觀念不强」的表現。可見目前還有一些人對於這個問題仍缺乏正確的認織;或者是知道這個道理,但仍明知故犯,害怕別人公開揭發自己工作中的錯誤和缺點。因此,我們認爲有再作一次公開答覆的必要。
   共同綱領第十九條規定:「人民和人民團體有權向人民監察機關或人民司法機關控吿任何國家機關和任何公務人員的違法失職行爲。」旣然如此,人民當然也有權向人民言論機關提出對於任何國家機關和任何公務人員的批「和建議。中國共產黨中央委員會在一九五〇年四月十九日公佈的「關於在報紙刊物上展開批評和自我批評的决定評中,便决定:「在一切公開的場合,在人民羣衆中,特別在報紙刊物上展開對於我們工作中一切錯誤和缺點的批評與自我批評。」並明確指出:「使得人民羣衆能够自由地在報紙刋物上發表他們對於黨和人民政府的批評和建議,縱然這些批評和建議並非完全成熟與完全正確,而他們也不會因此受到打擊與嘲笑,乃是提高人民羣衆的覺悟性和積極性,吸引人民羣衆踴躍參加國家建設事業的嚴重步驟。」中共中央的這一决定,肯定了在報紙刊物上進行批評和建議是人民羣衆的權利,而這又是國家建設事業的健全發展所必需的。根據這個精神,機關工作幹部當然也有在報紙刊物上對任何國家機關和任何公務人員(包括對本機關和本機關的公務人員),提出批評和建議的權利,並且應該認爲,這乃是每一個機關工作幹部對革命事業高度負責的應有的態度。對一個共產黨員來說,他不但「沒有權利漠視工作中的不健康現象與缺點,更不能向黨隱瞞這些東西。」(馬林科夫)積極地、毫無顧慮地、爲了維護黨與人民的利益而提出批評和建議,更是「每一個共產黨員的責任,是他對黨的極重要的義務。」(馬林科夫)至於反映個人或周圍羣衆的思想生活情况,也是非常必要的。因爲這些情况可以供給報紙刊物作爲進行宣傳報道的根據,以解决有關廣大羣衆生活、思想的問題;重要的情况,還可以供給黨政領導機關做補充、修改或制訂政策法令的參考。
   寫批評稿或反映情况要不要經過領導審查的問題,在上述中國共產黨中央的决定中也有規定:「凡在報紙刊物上公佈的批評,都由報紙刊物的記者和編輯負獨立的責任。過去在許多地方曾經實行一種辦法,就是把批評黨和政府的組織與人員的稿件送給被批評的組織和人員閱看,在徵得他們的同意後,才加以發表。……但是在現時的條件下,繼續採取這種辦法却是害多利少的,不對的。」因此,幹部或人民羣衆都可以向報紙直接寫信寫稿。只要是報紙刊物經過認眞的研究,認爲這種批評(包括建議)是正常的,正確的,確實有根據的,僅僅被批評的人不同意,那麽報紙仍然可以而且應當加以發表。在必要的時候,甚至不送給被批評者看,不徵求他的同意,也可以發表。這樣,就可以給批評掃除一種不必要的障礙,對報紙聯系羣衆,聯系實際都有很大的利益。當然,爲了了解更多的情况,使看問題更全面起見,事先和領導上商量一下是可以的,但這絕不是不可少的步驟。任何有關的文件上,都沒有說人民羣衆(包括報紙刊物的通訊員)向報紙刊物寫信寫稿必須先送給本單位的領導人或被批評的人審閱,倒是規定了可以不經過這種「害多利少」的手續,可以自由而切實地參加報紙刊物上各種問題的討論,對黨與人民政府政策法令的實施情况提出自己的意見,對任何國家機關和任何公務人員提出批評和建議。因此,按照這個原則辦事,就是合法的,就不是無組織無紀律,任何人都不能反對。反之,藉口信稿沒有經過審査是「無組織無紀律行爲」,而拒不接受批評,甚或對批評者加以諷議、打擊和報復,就是非法的,就是無組織無紀律,任何人都有權加以反對。對黨所領導的報紙和刊物是如此,對黨外的報紙和刊物也是如此。上述中共中央的决定中就曾規定:「本决定適用於黨所領導的報紙和刊物,但黨外報紙和刊物在同樣精神上採取同樣正確的態度批評黨的組織和人員時,黨也應當按照同樣的辦法給予應有的合作和支持。」
   爲了勝利地向前推進我們的事業,我們必須堅决地與一切不良現象和官僚主義進行鬥爭。「只有人民羣衆的監督,人民羣衆在報紙刊物上對我們的缺點和錯誤進行批評,才能保證我們的工作人員的和羣衆的經常的聯系,才能保證我們的工作人員永遠抱着布爾什維克的、忠誠的、爲人民的事業而奮發有爲的態度來從事自己的工作,並隨時□進自己的工作。」
   (人民日報一九五〇年四月廿三日社論)

知识出处

当代日报

《当代日报》

出版者:当代日报社

出版地:杭州(1)谢麻子巷六号

《当代日报》的前身是《当代晚报》,社长郑邦琨携部分资产逃亡台湾时,报社员工中已有“应变委员会”的组织。杭州市军管会批准以新报名《当代日报》登记出版的申请。1949年6月1日,在改造《当代晚报》基础上,《当代日报》正式创刊,发刊词题为《一个新的起点》。总主笔曹湘渠,总编辑李士俊,总经理何志成,社址在杭州谢麻子巷6号。《当代日报》一直受中共杭州市委领导。尽管如此,《当代日报》从性质上讲还是民营报纸。在《杭州日报》创刊前夕,1955年10月31日,《当代日报》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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