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第三屆工會會員代表大會組織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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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当代日报》 报纸
唯一号: 110020020230024884
颗粒名称: 杭州市第三屆工會會員代表大會組織條例
分类号: G210
摘要: 1952年12月当代报登载杭州市第三屆工會會員代表大會組織條例。
关键词: 杭州市 代表大會 組織條例

内容

第一條本條例根據中華全國總工會「關於各級工會總結工作進行選舉的規定(草案)」及浙江省總工會章程之規定,並參照本市當前工作具體情况制定之。
   第二條代表大會之代表均由會員民主選舉產生之(非會員不得參加選舉),市總工會機關市總各區辦事處因工作需要參加大會之代表由市總常委會選任之。
   第三條代表大會選舉事宜,由市總工會組織杭州市第三屆會員代表大會籌備處負責進行之。
   第四條代表大會之代表名額定為二百名,各產業工會、工會基層組織按照規定名額按左例方式分別選舉產生之:
   一、由工會小組提出代表候選人,全體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選舉產生之。
   二、五百人以上的大廠,可分別召開車間部門會員大會選舉產生之。
   三、分散單位由產業工會會同區辦事處按行業或地區分別召開代表會議選舉產生之。
   四、由產業工會代表大會選舉產生之。
   第五條代表名額之分配,根據會員人數、產業單位確定如下:
   鐵路一〇人郵電四人紡織三六人
   市政一七人輕工一八人建築一七人
   店員二四人鐵工五人海員五人
   □運九人教育九人醫務五人手工一〇人財政金融五人文藝二人市總機關一五人機關工會三人市總區辦事處六人
   第六條尚未成立工會的基層單位,得產生若干列席代表,由產業工會提名經市總批准。
   第七條代表大會之代表,分別按產業或區組成代表團或代表小組,推選正副首席代表及組長負責領導代表團工作。
   第八條代表大會由代表中推出十七人組成代表資格審查委員會,負責代表資格審查,凡經審查合格者,方可參加會議。
   第九條代表大會之職權如左:
   一、聽取與審查市總工會委員會及經費審查委員會之工作報告,决定一九五三年工作方針任務。
   二、討論與决議有關生產、勞保、文敎及廣大工人職員羣衆有關切身利益等事宜。
   三、選舉市總工會三届委員會及經費審查委員會。
   第十條市總工會委員會及經費審查委員會選舉辦法另定之。
   第十一條代表大會設主席團,由代表中推選若干人組成,負責主持會議之進行,設祕書長一人,副祕書長二人,由主席團提請大會通過;祕書長下設祕書處,負責處理日常事務。
   第十二條本條例由市總委員會通過,報經浙江省總工會批准實行之。

知识出处

当代日报

《当代日报》

出版者:当代日报社

出版地:杭州(1)谢麻子巷六号

《当代日报》的前身是《当代晚报》,社长郑邦琨携部分资产逃亡台湾时,报社员工中已有“应变委员会”的组织。杭州市军管会批准以新报名《当代日报》登记出版的申请。1949年6月1日,在改造《当代晚报》基础上,《当代日报》正式创刊,发刊词题为《一个新的起点》。总主笔曹湘渠,总编辑李士俊,总经理何志成,社址在杭州谢麻子巷6号。《当代日报》一直受中共杭州市委领导。尽管如此,《当代日报》从性质上讲还是民营报纸。在《杭州日报》创刊前夕,1955年10月31日,《当代日报》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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