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来」與「去」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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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当代日报》 报纸
唯一号: 110020020230024207
颗粒名称: 關於「来」與「去」
并列题名: ——讀舒曾熊同志的「『来」與『去』」
分类号: G210
摘要: 1952年12月7日当代日报登载的讀舒曾熊同志的「『来」與『去』」一文的啟發。
关键词: 語言 語法 道理

内容

編者按:「語文知識」第二十期發表了舒曾能同志的「來與去」一文後,我們接連收到林樂彥、祝鴻熹、宏美、蒼子紅、倪仲儒、張志祥、孫碧華、楊希廉等同志指出該文錯誤的來稿多件,而以蒼子紅同志的比較全面,現在把它發表在這裏,以供大家參考。
   舒曾熊同志在談及「來」與「去」兩詞的用法問題時,舉出了下面兩個例子:㈠「××同志:
   ……如無路費,請來信告訴詳細住址,以便我們寄來。××××啓」
   ㈡「我來你家拜訪的時候……」
   舒同志認爲:「寄来」的「來」和「我來你家」的「來」,都是用錯的,都應該改作「去」字;因爲:例㈠裏的「『我們』是主格,『××同志』是受格」,例㈡是「只有被拜訪的人才可以說『來我家拜訪的時候……』」——由於作者的輕率論斷,這裏已發生了兩個錯誤。爲了弄淸楚這個問題,我們且先來看看另外的兩個例子:
   」㈠「哥哥:書收到,讀完後,立刻托人給你送「來」
   ㈡甲:「明天到我家裏來吧!」
   乙:「好,一定『來」。」像這樣的說話,在日常生活中是常可聽到的。但照舒同志的說法,這兩個「來」字,都得改作「去」字;這樣,例㈡在某種特定情况下,還可以通,而例㈠就顯得非常別扭了。依這個邏輯推論下去,「稿一件,請交『來』人帶下」,「張三,快來呀!」「『來』啦!」中兩個「來」字都得改成「去」字,於是,別人叫你一聲,你大聲回答:「去啦」,豈非笑話!
   舒曾熊同志是說錯了。哪問題究竟在哪裏呢?「來」與「去」的用法應該怎樣來區別呢?
   我們認爲:祗要在特定的情况下,在絕對不會引起誤會的時候,用「來」「去」都可以,但必須遵照平常說話的習慣。而用「來」或用「去」,祗是以主體爲誰而定。按照這個原則,舒同志提出的兩個例子,事實上一點也沒有錯:例㈠中是以「××同志」為主體說的,所以是「……寄來」;例㈡中是以「你」爲主體說的,所以是「來你家……」。而爲了尊重別人(對人家客氣一些),往往是以對方為主體的;猶之於爲尊敬別人,不說「我歡喜你」,而是說:「你是如此地使我歡喜」(這在外國語法中是常見的)一樣。「扞「來」人帶下」的「來」字,也是相同的道理。再如:「我」與「你」不在一塊兒,則以我爲主體來說,是「我到你家裏去」,以你爲主體來說,是「我到你家裏來」。按照我們日常語言的習慣,這兩種說法都成立,也很自然、易懂,而不會發生誤會。
   舒曾熊同志認為:「只有被拜訪的人才可以說『來我家拜訪的時候……」」顯然這句話除了對「來」「去」本身的認識模糊以外,同時作者還忘記了地點的關係——假如訪問者正在被訪問者的家裏,難道訪問者也仍然要說成「(上次)我『去』你家訪問的時候……」嗎?那位被訪問者難道不會因此而覺得好笑嗎?——就是這一點,舒同志也是不能說服人家的,何况他的說法是根本錯誤的呢!
   語言是活的,但仍然有□自己的規律,目前的語法還沒有掌握全部規律,假如死抱住語法——拚命鑽牛角尖,是會阻礙語言的正常發展的。
   這一次討論,希望能引起把語法當作教條的同志們的警惕。

知识出处

当代日报

《当代日报》

出版者:当代日报社

出版地:杭州(1)谢麻子巷六号

《当代日报》的前身是《当代晚报》,社长郑邦琨携部分资产逃亡台湾时,报社员工中已有“应变委员会”的组织。杭州市军管会批准以新报名《当代日报》登记出版的申请。1949年6月1日,在改造《当代晚报》基础上,《当代日报》正式创刊,发刊词题为《一个新的起点》。总主笔曹湘渠,总编辑李士俊,总经理何志成,社址在杭州谢麻子巷6号。《当代日报》一直受中共杭州市委领导。尽管如此,《当代日报》从性质上讲还是民营报纸。在《杭州日报》创刊前夕,1955年10月31日,《当代日报》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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