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夥人退夥要經全體股東同意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当代日报》 报纸
唯一号: 110020020230023901
颗粒名称: 合夥人退夥要經全體股東同意
分类号: G210
摘要: 1952年12月3日,当代日报刊登讀者姚志淸問關於合夥人退夥要經全體股東同意的問答。
关键词: 姚志淸 合夥人退夥 問答

内容

編輯同志:茲有工商問題數則,請予解答:
   ㈠甲乙二人合夥經營織綢機坊,甲投資全部生產器具,乙投資全部原料,甲担任該坊負責人,但實際上甲在另一企業中做工,已有五年,家庭生活費用全靠勞動所得來維持,機坊一切經營都是乙負責的,現在甲要拆股,拆股後將全部生產器具無條件送給乙經營,由乙變更合夥爲獨資,是否合法?
   ㈡甲拆股後,是否能在另企業單位加入工會?
   ㈢如不能拆股,甲所工作的企業要參加合營,是否能繼續參加工作?讀者姚志淸問
   答:㈠合夥人退夥,除契約另有規定外,應經全體股東之同意,並須向工商行政機關辦理變更登記。
   ㈡可向所屬基層工會甲請核准後,即可入會。
   ㈢應按具體情况,自行協商解决。

知识出处

当代日报

《当代日报》

出版者:当代日报社

出版地:杭州(1)谢麻子巷六号

《当代日报》的前身是《当代晚报》,社长郑邦琨携部分资产逃亡台湾时,报社员工中已有“应变委员会”的组织。杭州市军管会批准以新报名《当代日报》登记出版的申请。1949年6月1日,在改造《当代晚报》基础上,《当代日报》正式创刊,发刊词题为《一个新的起点》。总主笔曹湘渠,总编辑李士俊,总经理何志成,社址在杭州谢麻子巷6号。《当代日报》一直受中共杭州市委领导。尽管如此,《当代日报》从性质上讲还是民营报纸。在《杭州日报》创刊前夕,1955年10月31日,《当代日报》终刊。

阅读

相关人物

姚志淸
责任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