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火險的責任範圍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当代日报》 报纸
唯一号: 110020020230023107
颗粒名称: 普通火險的責任範圍
分类号: G210
摘要: 1952年11月23日,当代日报刊登的普通火險的責任範圍。
关键词: 普通 火險 責任範圍

内容

問:普通火險保那些責任?那些責任不保?
   答:普通火險的責任範圍介下列幾點:
   ㈠由於火災及延燃所致的損失。
   ㈡由於雷電、地震、地陷、崖崩所致的損失。
   ㈢由於爆炸所致的損失。
   ㈣由於防止災害蔓延而破壞保險財產或因施救、搶救、以致保險財產所遭受的損失。
   ㈤在發生責任範圍內的災害或事故中,遭遇盜竊所致的損失;但該項損失;以當地公安機關出具證明書者爲限。
   ㈥在發生責任範圍內的災害或事故時,因施救、搶救或保護保險財產所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被保險人根據本公司建議所支出的救護費用。
   除外責任分下列幾點:
   ㈠由於戰爭或軍事行動而直接或間接所致的損失。但被保險人能證明其所受損失與戰爭或軍事行動毫無關係者,不在此限。
   ㈡由於政府命令破壞所致的損失,但因防止責任範圍內的災害蔓延而命令破壞者,不在此限。

知识出处

当代日报

《当代日报》

出版者:当代日报社

出版地:杭州(1)谢麻子巷六号

《当代日报》的前身是《当代晚报》,社长郑邦琨携部分资产逃亡台湾时,报社员工中已有“应变委员会”的组织。杭州市军管会批准以新报名《当代日报》登记出版的申请。1949年6月1日,在改造《当代晚报》基础上,《当代日报》正式创刊,发刊词题为《一个新的起点》。总主笔曹湘渠,总编辑李士俊,总经理何志成,社址在杭州谢麻子巷6号。《当代日报》一直受中共杭州市委领导。尽管如此,《当代日报》从性质上讲还是民营报纸。在《杭州日报》创刊前夕,1955年10月31日,《当代日报》终刊。

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