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工商業在不影響營業原則下可酌情支付子女生活及教育費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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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当代日报》 报纸
唯一号: 110020020230022786
颗粒名称: 小工商業在不影響營業原則下可酌情支付子女生活及教育費
分类号: G210
摘要: 1952年11月19日,当代日报刊登一篇小工商業在不影響營業原則下可酌情支付子女生活及教育費。
关键词: 教育費 子女生活 職工

内容

編輯同志:㈠一向家店不分的小工商業或合夥企業,如在不影響業務經營原則下,是否可酌情支付子女的教育費和生活費?
   ㈡經理或廠長是否可稱爲職工?
   新□西大街朱振庭
   答:經轉詢省人民政府商業廳,據答:
   ㈠一向家店不分的小工商業,在不影響其業務經營的原則下,得酌情支付子女敎育費及生活費。合夥企業應按照合夥契約辦事。其他各類公司組織的企業應各按照所訂的公司章則辦事。
   ㈡經理人或厰長,如非本企業的出資人,則爲資方代理人。

知识出处

当代日报

《当代日报》

出版者:当代日报社

出版地:杭州(1)谢麻子巷六号

《当代日报》的前身是《当代晚报》,社长郑邦琨携部分资产逃亡台湾时,报社员工中已有“应变委员会”的组织。杭州市军管会批准以新报名《当代日报》登记出版的申请。1949年6月1日,在改造《当代晚报》基础上,《当代日报》正式创刊,发刊词题为《一个新的起点》。总主笔曹湘渠,总编辑李士俊,总经理何志成,社址在杭州谢麻子巷6号。《当代日报》一直受中共杭州市委领导。尽管如此,《当代日报》从性质上讲还是民营报纸。在《杭州日报》创刊前夕,1955年10月31日,《当代日报》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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