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棧和堆棧性質不同 應分別列帳按不同税率計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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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当代日报》 报纸
唯一号: 110020020230022697
颗粒名称: 行棧和堆棧性質不同 應分別列帳按不同税率計征
分类号: F129.71
摘要: 行棧和堆棧性質不同,前者係居間代客介紹買賣,後者是代客商保管貨物收的棧租費。
关键词: 性質 堆棧 貨物 稅率

内容

編輯同志:我一向經營行棧業,執有工商登記證,我棧因有空餘房屋,現有部份客戶要求我行代爲保管貨物,客戶取貨時給我以保管費,我這樣做法,是否可以?要用什麽稅率報稅,如果不可以,應該怎樣辦?
   讀者柏林生
   答:行棧和堆棧性質不同,前者係居間代客介紹買賣,從中獲取□金,屬於牙紀業性質;後者是代客商保管貨物收的棧租費,屬於堆棧性質。你行如事先經工商局批准有案,幷把兩部份收入分別立賬,才可分別按不同稅率計稅,否則應從高稅率計算,即按行棧業稅率百分之十五計征。

知识出处

当代日报

《当代日报》

出版者:当代日报社

出版地:杭州(1)谢麻子巷六号

《当代日报》的前身是《当代晚报》,社长郑邦琨携部分资产逃亡台湾时,报社员工中已有“应变委员会”的组织。杭州市军管会批准以新报名《当代日报》登记出版的申请。1949年6月1日,在改造《当代晚报》基础上,《当代日报》正式创刊,发刊词题为《一个新的起点》。总主笔曹湘渠,总编辑李士俊,总经理何志成,社址在杭州谢麻子巷6号。《当代日报》一直受中共杭州市委领导。尽管如此,《当代日报》从性质上讲还是民营报纸。在《杭州日报》创刊前夕,1955年10月31日,《当代日报》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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