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長私人房屋租給企業不屬帳外財產可收取房租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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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当代日报》 报纸
唯一号: 110020020230021988
颗粒名称: 董事長私人房屋租給企業不屬帳外財產可收取房租
分类号: F129.71
摘要: 1952年11月8日,当代日报刊登讀者馮克勤關於董事長私人房屋租給企業不屬帳外財產可收取房租的稅收問答。
关键词: 馮克勤 私人房屋收取房租 稅收問答

内容

編輯同志:茲有問題一則,請解答:
   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長的私人土地房屋,現在租給企業做廠房,收取房租,是否可以?是否是帳外財產?要否併入企業帳內作為企業之財產?
   讀者馮克勤
   答:如確係私人財產,不能作爲企業之財產,也不應視爲帳外財產。房屋租給企業做廠房,支取房租,是可以的。

知识出处

当代日报

《当代日报》

出版者:当代日报社

出版地:杭州(1)谢麻子巷六号

《当代日报》的前身是《当代晚报》,社长郑邦琨携部分资产逃亡台湾时,报社员工中已有“应变委员会”的组织。杭州市军管会批准以新报名《当代日报》登记出版的申请。1949年6月1日,在改造《当代晚报》基础上,《当代日报》正式创刊,发刊词题为《一个新的起点》。总主笔曹湘渠,总编辑李士俊,总经理何志成,社址在杭州谢麻子巷6号。《当代日报》一直受中共杭州市委领导。尽管如此,《当代日报》从性质上讲还是民营报纸。在《杭州日报》创刊前夕,1955年10月31日,《当代日报》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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