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户向銀行貸款所付利息計算所得額時准予列為開支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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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当代日报》 报纸
唯一号: 110020020230021916
颗粒名称: 工商户向銀行貸款所付利息計算所得額時准予列為開支
分类号: G210
摘要: 1952年11月07日,当代日报刊登了工商户向銀行貸款所付利息計算所得額時准予列為開支的問題解答。
关键词: 利息 所得稅 工商

内容

編輯同志:茲有稅務問題兩點,煩爲解答。
   ㈠職工借支,不計利息;但店方因業務上需要,曾向銀行貸款,付給利息;是項利息在計算所得稅時,是否因職工借支不計利息而予以剔除?㈡在職資方參加企業勞動,年終所發年獎雙薪,在計算所得稅時、是否也需在所得額中列支?
   寧波市和記紙號馮芝馥
   答:經轉詢省稅務局,據答:
   ㈠工商業戶因業務需要向銀行貸款所付利息,在計算所得額時,准予列爲開支。㈡資方從業人員之年獎雙薪□計算所得額時應不予列支。

知识出处

当代日报

《当代日报》

出版者:当代日报社

出版地:杭州(1)谢麻子巷六号

《当代日报》的前身是《当代晚报》,社长郑邦琨携部分资产逃亡台湾时,报社员工中已有“应变委员会”的组织。杭州市军管会批准以新报名《当代日报》登记出版的申请。1949年6月1日,在改造《当代晚报》基础上,《当代日报》正式创刊,发刊词题为《一个新的起点》。总主笔曹湘渠,总编辑李士俊,总经理何志成,社址在杭州谢麻子巷6号。《当代日报》一直受中共杭州市委领导。尽管如此,《当代日报》从性质上讲还是民营报纸。在《杭州日报》创刊前夕,1955年10月31日,《当代日报》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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