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東無意持有股票,可以轉讓他人並向公司辦理手續。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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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当代日报》 报纸
唯一号: 110020020230021842
颗粒名称: 股東無意持有股票,可以轉讓他人並向公司辦理手續。
分类号: G210
摘要: 1952年11月06日,当代日报刊登了股東無意持有股票,可以轉讓他人並向公司辦理手續的問題解答。
关键词: 股東 股份 責任

内容

編輯同志:㈠股份有限公司的組織中,有一股東從未享受過股東之權利,也未曾盡過股東之義務,現時企業內有困難,該股東是否應負股東之責任?㈡若應負股東之責任,爲何種責任?有何範圍?㈢「五反」展開後,已將公司中有關「五反」的問題全部交代清楚,且經過檢查,現另一股東(即有名無實的股東)是否可以自動轉業或退股?讀者李桂林
   答:㈠,㈡股份有限公司股東當就其所認股份對公司負其責任。㈢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個人無所謂「轉業」,也不能退股。如無意持有股票,可將股票轉讓給他人,並向公司辦理轉讓手續。

知识出处

当代日报

《当代日报》

出版者:当代日报社

出版地:杭州(1)谢麻子巷六号

《当代日报》的前身是《当代晚报》,社长郑邦琨携部分资产逃亡台湾时,报社员工中已有“应变委员会”的组织。杭州市军管会批准以新报名《当代日报》登记出版的申请。1949年6月1日,在改造《当代晚报》基础上,《当代日报》正式创刊,发刊词题为《一个新的起点》。总主笔曹湘渠,总编辑李士俊,总经理何志成,社址在杭州谢麻子巷6号。《当代日报》一直受中共杭州市委领导。尽管如此,《当代日报》从性质上讲还是民营报纸。在《杭州日报》创刊前夕,1955年10月31日,《当代日报》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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