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工業收取機力應列入收益部分代客送貨所收貨力應報工商業税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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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当代日报》 报纸
唯一号: 110020020230021770
颗粒名称: 加工業收取機力應列入收益部分代客送貨所收貨力應報工商業税
分类号: G210
摘要: 1952年11月05日,当代日报刊登了加工業收取機力應列入收益部分代客送貨所收貨力應報工商業税的問題解答。
关键词: 收益 加工費 業戶

内容

編輯同志:茲有稅務問題二則,請予解答:
   ㈠糧店兼營加工,其所得加工費,除報收益稅外,其他像「機力」是否應併入加工費用內一併課稅?
   ㈡代客送貨所取之貨力(即掮力),係職工勞動所得,該項費用是否應予課稅?稅率多少?楊延明
   答:經轉詢市稅局,據答:
   糧食加工業向委託戶按加工費比例收取之機力,係本業戶收益之一部份,代客送貨所取之貨力(掮力)亦係營業過程中收入之一部份,無論分配何人所得,均應分別性質,併入本業戶收益額或收入額報交工商業稅。

知识出处

当代日报

《当代日报》

出版者:当代日报社

出版地:杭州(1)谢麻子巷六号

《当代日报》的前身是《当代晚报》,社长郑邦琨携部分资产逃亡台湾时,报社员工中已有“应变委员会”的组织。杭州市军管会批准以新报名《当代日报》登记出版的申请。1949年6月1日,在改造《当代晚报》基础上,《当代日报》正式创刊,发刊词题为《一个新的起点》。总主笔曹湘渠,总编辑李士俊,总经理何志成,社址在杭州谢麻子巷6号。《当代日报》一直受中共杭州市委领导。尽管如此,《当代日报》从性质上讲还是民营报纸。在《杭州日报》创刊前夕,1955年10月31日,《当代日报》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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