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保險與人身保險相輔相成但兩者性質不同不能合併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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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当代日报》 报纸
唯一号: 110020020230021600
颗粒名称: 勞動保險與人身保險相輔相成但兩者性質不同不能合併辦理
分类号: F427.653
摘要: 1952年11月2日,当代报读者来信登载的关于勞動保險與人身保險相輔相成但兩者性質不同不能合併辦理的保险问题。
关键词: 保险 勞動保險 人身保險

内容

陳孝君問:勞動保險與人身保險有什麽區別?是否能合併辦理?
   答:㈠勞動保險是由政府規定的一種保護工人階級利益的制度。人身保險則是中國人民保險公司爲了增進勞動人民福利所擧辦的一種保險業務。前者是國家的重要立法之一。後者則是國家企業經營的保險業務之一。㈡勞動保險的各項費用(在勞保條例上叫做保險金),全部由實行勞動保險的各企業行政方面或資方負担,而人身保險則是企業經營的一種自願保險業務,保險費可全部由企業行政或資方負担,或由企業行政或資方與工人職員分担或由被保險人自行負担。㈢勞動保險的保障範圍包括生、老、病、死、傷、殘等各方面:各項保險待遇的給付按照工齡長短,因工或非因工及是否工會會員等而有所不同。人身保險的給付範圍祗限於被保險人本人的死亡與意外傷害以致喪失勞動能力者,兩項,保險額在取得公司同意後,可由投保人自行選定。㈣勞動保險與人身保險有相輔相成的作用。目前,有些還沒有實行勞動保險的單位,如投保人身險可爲實行勞保起橋樑作用,即使已經實行勞保的單位,由於勞動保險待遇的給付是有一定限度的。投保人如認爲不敷需要時,仍可從人身保險方面獲得更好的保障,以補勞保之不足。在蘇聯有社會保險,同時也有國家保險局辦理的各種人身保險業務,足見這二種保險是可以同時並行的。㈤綜上所述,勞動保險和人身保險的性質和保障範圍都不相同,所以既不能合併也不應該合併。

知识出处

当代日报

《当代日报》

出版者:当代日报社

出版地:杭州(1)谢麻子巷六号

《当代日报》的前身是《当代晚报》,社长郑邦琨携部分资产逃亡台湾时,报社员工中已有“应变委员会”的组织。杭州市军管会批准以新报名《当代日报》登记出版的申请。1949年6月1日,在改造《当代晚报》基础上,《当代日报》正式创刊,发刊词题为《一个新的起点》。总主笔曹湘渠,总编辑李士俊,总经理何志成,社址在杭州谢麻子巷6号。《当代日报》一直受中共杭州市委领导。尽管如此,《当代日报》从性质上讲还是民营报纸。在《杭州日报》创刊前夕,1955年10月31日,《当代日报》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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