變賣資方財產須徵得資本主同意如有特殊困難可向法院連系處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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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当代日报》 报纸
唯一号: 110020020230021461
颗粒名称: 變賣資方財產須徵得資本主同意如有特殊困難可向法院連系處理
分类号: F427.653
摘要: 1952年10月31日,当代报登载的关于變賣資方財產須徵得資本主同意如有特殊困難可向法院連系處理的税务问题。
关键词: 財產 税务 资方

内容

編輯同志:茲有工商問題數則,請予解答。
   ㈠資方於解放前離走,暫由高級職員共同維持,該職員是不是資方代理人?
   ㈡未得資方同意,是否有權變賣資方之一部份財產及出讓廠內生財來維持職工生活及發付薪金?
   ㈢賢方所負債務,廠內生財不够抵償時,是否可執行賢方代理人之財產?
   (四)資方代理人沒有投入資金,亦同職工一樣以勞力取薪,發生債務時,對資方代理人之財產有無影響?
   讀者王耀
   答:㈠如資方出走時委托該員負責者,其性質當爲資方代理人。
   ㈡變賣資方財產,須經資本主同意,但如有特殊困難,可向法院連系處理。
   ㈢、㈣資方代理人如有私營企業暫行條例第二十三條之情形時,應負法律責任。該代理人如爲出資人,對企業的債務,應負連帶無限清償責任。

知识出处

当代日报

《当代日报》

出版者:当代日报社

出版地:杭州(1)谢麻子巷六号

《当代日报》的前身是《当代晚报》,社长郑邦琨携部分资产逃亡台湾时,报社员工中已有“应变委员会”的组织。杭州市军管会批准以新报名《当代日报》登记出版的申请。1949年6月1日,在改造《当代晚报》基础上,《当代日报》正式创刊,发刊词题为《一个新的起点》。总主笔曹湘渠,总编辑李士俊,总经理何志成,社址在杭州谢麻子巷6号。《当代日报》一直受中共杭州市委领导。尽管如此,《当代日报》从性质上讲还是民营报纸。在《杭州日报》创刊前夕,1955年10月31日,《当代日报》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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