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信黨,相信人民政府,我的正義鬥爭終於勝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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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当代日报》 报纸
唯一号: 110020020230021358
颗粒名称: 相信黨,相信人民政府,我的正義鬥爭終於勝利了
分类号: G210
摘要: 1952年10月30日当代报登载祗要相信黨,相信人民政府,我們的正義鬥爭就一定會得到勝利。
关键词: 相信黨 正義鬥爭 勝利

内容

我叫馮鎮元。我的父親是個店員。當我十五歲進布廠做學徒時,父親就因失業愁死了。父親死時,我家裏連買棺材的錢也沒有,父親死後,我家裏的生活就更形困難:母親去做娘姨,大一點的妹妹去學織布,六、七歲的弟妹祗好丢在家裏。
   我和我父親一樣,在舊社會裏受盡了侮辱。我十七歲那年,有一次,賢本家少了一雙鞋,硬說是我偸的;叫了僞偵察隊長來威嚇我,要將我解僱。經過我母親再三哀求,我才沒有失業。後來,我離開布厰到烟廠去學做擋車工人,也一直沒有好日子過。資本家要人的時候來把我找去,不要人的時候,就把我一脚踢開。有一次我只做了三個月的工,資本家又要無條件解僱我,我那時心裏眞氣憤極了,就向資本家交涉。這個資本家從此就懷恨在心,後來我到哪個廠去做工,這個資本家就到哪個廠去說我是「破壞分子」,我被他弄得走頭無路,在兩、三年之內失業了五、六次。後來才進裕昌烟廠(現在改爲裕星烟厰)做工。
   編輯同志:我向你訴說這些事情,意思是想說明:在解放以前,做一個工人,是受盡了多少苦難!解放以後,在共產黨和人民政府的領導下,我們廣大工人翻身作主了,我工作也格外積極。但是,不法資本家仍舊不放鬆對我的虐待,他總是想盡一切方法來打擊我。而寧波市有些官僚主義作風十分嚴重的幹部,完全不照毛主席的指示辦事,根本不明白我們工人過去的苦處,不支持我們,也不明白不法資本家的陰謀,却隨不法資本家打擊我,陷害我,使我受盡了寃屈。
   一九四九年寧波解放後,我爲了大衆的事與不法資本家毛榮壽的違法行爲鬥爭了幾次,從此,毛榮壽就懷恨在心,天天想把我解僱掉。第一次,他有計劃地先把已關掉的一爿浙東烟廠開起來,把我由裕昌烟厰調到那裏去。我那時認爲資本家有人事調動權,就去了;但不到十天工夫浙東烟廠就停車了。我一看不對,停車了不就要解僱我了嗎?當時我眞氣憤已極。我想:現在有我們自己黨和人民政府的領導,不怕你不法資本家逞威風!於是我就和不法資本家的違法行爲進行鬥爭。結果毛榮壽理虧,就提出要扣除我一部分薪水才許我回厰。當時我去找工作同志商量,市委職工部的一個同志勸我說:「只好忍痛點!」當時我也不懂,見工作同志這樣說了,也只好忍耐下來,等到回廠以後再說。後來,我被選爲工會生產委員,不法資本家毛□壽更是把我看作「眼中釘」,用出另一套毒辣手段來謀害我。他通過他的爪牙陳民等,在廠裏組織祕密工會,幾次三番尋我的事。一九四九年寗波市召開第一次各界人民代表會議時,我寫信檢舉了毛榮壽賄賂稅局駐廠員,進行偸稅、漏稅的罪行。他知道這事以後,更瘋狂地迫害我他一面假喊「困難」,消極生產,大量抽逃資金,不發工人年賞;一面通過他的爪牙陳民等故意製造事件來與工會對立。他並欺騙、煽動一些落後工人說:「要拿年賞跟我跑,拿不到年賞是工會生產委員馮鎭元的關係。」當時陳民等要與我辦「交涉」,還提出十六個字說:「一言不合,動手就打,頭破血流,死而無怨。」我那時想:不怕你有多少陰謀詭計,現在不是你任意解雇、壓迫工人的世道了。我準備好和他鬥爭到底。我沒有被不法資本家所嚇倒,我的信念是堅定的。我向上級工會和法院報告,揭穿了毛榮壽的陰謀,這樣,風波才算平息。
   一九五〇年七月底,不法資本家的最後一個陰謀詭計已經成熟,他收買了廠裏工會主席張德潤及蔡隆甫等,宣佈要無理解僱十八個工人(加上七個他預先收買好的「自願帶頭解僱」的落後工人,共二十五人),我也在內。當然,我們都堅决反對不法資本家的陰謀,我憤激地向被解僱的工人說:「我們一定要向不法資本家的違法行爲進行鬥爭,只要我們能够堅持,人民政府一定會支持我們的!」後來,我被選爲解僱工人的代表,參加了勞資協商會。三次勞資協商會上,毛榮壽被我駁得無話可說,所有解僱「理由」,都被我根據事實一一駁倒。毛榮壽一看不對,就一面在政府幹部面前把自己說得眞是「困難」,一面在廠內宣傳「今天解僱馮鎭元,明天大家馬上加工錢!」又假仁假義地把解僱名額「減少」(事實上他本來的目的就是要解僱我),把我孤立起來。若干參加勞資協商的政府、工會幹部,不聽我們工人的理由,只聽毛榮壽的「理由」,中了他的奸計,竟要將我「罷免」,不讓我當勞資協商代表。這時,我感到不法資本家要下毒手了,便一面與他們繼續進行鬥爭,一面就接連發出書信四封:一封給寧波市勞動局局長劉德甫,一封信給寧波市人民法院副院長魏鑑一,一封信給寧波市總工會,一封信給寧波時報。誰知市勞動局局長、市法院、市總工會、寧波時報都是冷言冷語,不了了之!
   後來一次勞資協商會我得不到參加,因爲幹部說我「不能代表解僱工人的利益」,開了祕密會,將我「罷免」了。結果在這次會上,我和其他二個工人被「協議」解僱。市勞動局旣不深入了解情况,認爲「工會」(事實上却是些被毛榮壽收買了的凟職分子)也說資本家困難,那馮鎭元一定是「提出過高要求」的「可疑分子」了。因此就在一九五〇年十月十九日批准「協議」,同意解僱。我當時氣憤極了,向勞動局調解科科長時亨起提出抗議。他說:「你不服從協議,在七天內向市法院起訴吧!」我為了不承認「協議」,一面向市法院起訴,一面回廠堅持工作。這時不法資本家毛榮壽爲了陷害我,就指使工頭將我平常工作時所出的壞烟和其他工人所出的壞烟搜集起來,作爲「罪證」,在十一月二日市法院開庭時,誣我「破壞生產」。一面並通過蔡隆甫(被他收買的工會幹部)姊姊蔡文瑛與劉德甫副市長的老婆熟悉的關係,到劉德甫副市長處說蔡是工會主席,積極分子,又說了我一通壞話。十五日第二次開庭時,蔡隆甫拿了勞動局給法院魏鑑一副院長的介紹信,內中說:馮鎭元解僱事件本局已經同意,有什麽事可向本局了解。市法院就根據勞動局的信,顚倒是非,讓被告先講話,讓不法資本家在法庭面前肆意汚衊我;而且未經我開口,就當庭宣佈:「庭上同意解僱」,還說我「不顧勞資兩利政策」,駁回我的申訴。
   我走出市法院,回到廠裏,不法資本家已經「公吿」要我「即日離廠」。我爲了警告不法資本家並使廣大工人兄弟明白事實眞相,也在黑板報上寫了聲明,上寫:「本人於十一月三十日接到市人民法院判决書一紙,……査該判决書全文內容荒謬,理由歪曲,顚倒黑白,信口雌黃,本人難以服從;除向浙江省人民法院寧波分院上訴外,特此聲明。」這時不法資本家就把我在黑板報上的聲明拍下照片,暗中勾結黑律師和舊司法人員,向市法院控告我「侮辱政府」、「破壞生產」。一九五〇年十二月廿六日,省法院寧波分院開庭接受我的控告,那知審判人員也只是看看市法院的卷宗作爲根據,一口認定我是「破壞勞資協議」的「不法分子」。審判員馮禾靑說:「資方錯、工會錯、上級工會錯、市總工會又錯,勞動局,市法院也錯,只你一人對?」他還說:「全部解僱,工會被資方操縱;一個不解僱,工會被特務操縱,解僱三人,才是眞正的工會。」我氣極了,就問他:「現在到底講不講理由?」他橫蠻地說:「多數的意見,一定合理;合理的意見,一定是多數的意見!」庭訊後,還說我有「特務嫌疑」。
   這一邊在省人民法院寧波分院我被馮禾靑駡得狗血噴頭,那一邊市法院已接二連三地派人、打電話催我到庭(事後我才知道是市法院被毛榮壽收買的舊司法人員王正民探聽好省法院寧波分院開庭的日期,故意同天開庭來作弄我的)。我跑到市法院,氣喘未定,王正民劈頭就問我:「你破壞生產?」我被弄得莫名其妙,回答說:「沒有!」他又問:「你侮辱政府?」我說:「也沒有!」他拿出毛榮壽拍的那張照片又厲聲問道:「這是你寫的嗎?」我說:「是的!」他就喝道:「明明是破壞生產,侮辱政府,還說沒有!押起來!」就這樣不分靑紅皂白地把我打入監牢,判我徒刑三月緩刑一年。待我母親知情來保,我已經被關了二十八天了。
   自從一九四九年寧波解放後起,到市勞動局無理批准「協議」,市法院無理判决,一直到一九五〇年十二月二十六日我被押入獄止,我與不法資本家堅持鬥爭了一年多。但我竟落得一個流離失所的結局(我的工資早在一九五〇年十月勞動局批准「解僱協議」後就沒有了)。當時我的痛苦和氣憤是無法形容的。以後,家庭生活的威脅更大了,沒辦法之下,我只好到昌化一帶爬山過嶺去背樹度日。去年「三反」、「五反」運動展開後,廠裏有工人同志寫信給我,叫我補充材料檢舉毛榮壽,當我接到這封信時,我高興得哭了起來。我立即回到寧波,一面向華東軍政委員會饒主席寫信,一面向寧波市李市長寫信,經過上級幾個月來的調查,現在事情已經大白了。
   一年零七個月來,我經受了很多痛苦,但我覺得我們的黨和我們自己的政府工作人員絕大多數是廉潔奉公、為人民盡忠服務的(只有那些極其少數的工作人員,才經受不起不法資產階級分子的進攻,致使不法資產階級分子有隙可乘)。我們祗要相信黨,相信人民政府,我們的正義鬥爭就一定會得到勝利。

知识出处

当代日报

《当代日报》

出版者:当代日报社

出版地:杭州(1)谢麻子巷六号

《当代日报》的前身是《当代晚报》,社长郑邦琨携部分资产逃亡台湾时,报社员工中已有“应变委员会”的组织。杭州市军管会批准以新报名《当代日报》登记出版的申请。1949年6月1日,在改造《当代晚报》基础上,《当代日报》正式创刊,发刊词题为《一个新的起点》。总主笔曹湘渠,总编辑李士俊,总经理何志成,社址在杭州谢麻子巷6号。《当代日报》一直受中共杭州市委领导。尽管如此,《当代日报》从性质上讲还是民营报纸。在《杭州日报》创刊前夕,1955年10月31日,《当代日报》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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