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外傷害以致身故或雙目不明保險公司均可償付全部保險金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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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当代日报》 报纸
唯一号: 110020020230020624
颗粒名称: 意外傷害以致身故或雙目不明保險公司均可償付全部保險金
分类号: G210
摘要: 1952年10月19日当代日报登载的建築工人意外傷害以致身故或雙目不明保險公司均可償付全部保險金。
关键词: 建築工人 保險 金額

内容

任可風同志問:建築工人意外險保障那些危險?處理賠款的辦法如何?
   答:凡已經投保建築工人意外險的工人同志,在保險有效期間,在工埸內因遭受外來劇烈與明顯的意外事故,以致身故或傷害者,得按下列規定給付保險金或津貼:
   (一)因意外傷害以致身故者,給付保險金額全數(例如投保一千萬元,即給付一千萬元)。
   (二)因意外傷害以致雙目永久完全失明者,或兩肢永久完全殘廢者,或一目永久完全失明與一肢永久完全殘廢者,給付保險金額全數。
   (三)因意外傷害以致完全喪失身體機能,永久完全殘廢者,給付保險金額半數。
   (四)因意外傷害以致一目永久完全失明或一肢永久完全殘廢者,給付保險金額半數。
   (五)因意外傷害以致喪失一部份身體機能,永久不能復原,影響工作能力者,視其喪失機能之程度,酌予給付一部份保險金,其數額以不超過保額之半數爲限。
   (六)因意外傷害必須醫治者,由本公司酌給醫藥津貼,其數額按實際支付之醫藥費用爲準,但最高不得超過保險金額百分之二十。如醫治無效以致身故或成爲永久完全殘廢者,或永久完全喪失身體機能須給付全數保險金額時,此項津貼必須扣除之。

知识出处

当代日报

《当代日报》

出版者:当代日报社

出版地:杭州(1)谢麻子巷六号

《当代日报》的前身是《当代晚报》,社长郑邦琨携部分资产逃亡台湾时,报社员工中已有“应变委员会”的组织。杭州市军管会批准以新报名《当代日报》登记出版的申请。1949年6月1日,在改造《当代晚报》基础上,《当代日报》正式创刊,发刊词题为《一个新的起点》。总主笔曹湘渠,总编辑李士俊,总经理何志成,社址在杭州谢麻子巷6号。《当代日报》一直受中共杭州市委领导。尽管如此,《当代日报》从性质上讲还是民营报纸。在《杭州日报》创刊前夕,1955年10月31日,《当代日报》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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