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工蝕耗另立加工賠耗記帳如有升溢應作進貨銷貨處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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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当代日报》 报纸
唯一号: 110020020230020550
颗粒名称: 加工蝕耗另立加工賠耗記帳如有升溢應作進貨銷貨處理
分类号: G210
摘要: 1952年10月18日当代报登载关于“加工蝕耗另立加工賠耗記帳如有升溢應作進貨銷貨處理”的税务问答。
关键词: 蝕耗 賠耗 税务问答

内容

編輯同志:我廠有稅務問題七項,請予解答:
   ㈠我廠代中粮公司加工公粮,原來議定每一萬斤稻穀,交上白米七千二百斤,副產品歸廠抵作加工費用。但我們加工後碾出米量只有七千〇八十斤,其差數是向中糧公司買來補足的,請問這筆支出應該如何列帳?
   ㈡在加工中間,因中糧公司原定折率和我們的實際折率時有差異,請問在記帳時應該如何處理?需要什麽證明?
   ㈢我們蝕耗的米是向中糧公司買來的,只有進貨,沒有銷貨,是否要課征營業稅?
   ㈣自購稻穀加工出售,其成品及副產品在銷售時已按銷貨收入納稅,是否要再納加工營業稅?
   ㈤代糧庫加工的副產品,由糧庫規定作爲加工費用,在副產品出售時已課營業稅,是否仍要再課加工營業稅?
   ㈥印花最小額是十元,倘一筆貨出售是十八萬元,要貼多少?五十元、六十元呢?
   ㈦向中糧公司提來的稻穀及蔴袋,在領據上是否要貼花?溫嶺縣澤國鎭阮與權
   答:經轉詢省稅務局,據答:
   (一)賠償加工成品蝕耗的支出,不能在加工收益科目內減除,可另立加工賠耗科目內列支。
   (二)加工後如發生成品升溢情况,應照市價折算記入加工費收入科目內,一併照收益額納稅,上項溢餘成品於銷出時,並應作進銷貨處理,報繳銷貨收入營業稅。如發生成品短耗情况,應另立加工損耗科目處理之。不能在加工費收入內退出,可由職工出具證明,憑以記帳。
   (三)向外面購米補足短耗,可憑發票以加工賠耗處理,不必過入進貨,也無須交納銷貨營業稅。
   ㈣自購稻穀加工後出售,其成品及副產品於銷售時按銷貨收入納稅,不須再納一次加工營業稅。
   (五)粮庫將副產品(糠、米□□)給加工廠作加工費用者,除應依當地市價折成人民幣併入加工收益計稅外,在銷出時仍應照銷貨收入課稅。
   ㈥印花稅額尾數不足六元者不計,滿六元者以十元計貼。
   ㈦收到貨物所立之單據按件貼花五百元(印花稅稅率稅額表十七目)。

知识出处

当代日报

《当代日报》

出版者:当代日报社

出版地:杭州(1)谢麻子巷六号

《当代日报》的前身是《当代晚报》,社长郑邦琨携部分资产逃亡台湾时,报社员工中已有“应变委员会”的组织。杭州市军管会批准以新报名《当代日报》登记出版的申请。1949年6月1日,在改造《当代晚报》基础上,《当代日报》正式创刊,发刊词题为《一个新的起点》。总主笔曹湘渠,总编辑李士俊,总经理何志成,社址在杭州谢麻子巷6号。《当代日报》一直受中共杭州市委领导。尽管如此,《当代日报》从性质上讲还是民营报纸。在《杭州日报》创刊前夕,1955年10月31日,《当代日报》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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