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途受傷醫療無效以致死亡除付給藥費外仍可發保險金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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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当代日报》 报纸
唯一号: 110020020230020167
颗粒名称: 中途受傷醫療無效以致死亡除付給藥費外仍可發保險金
分类号: G210
摘要: 1952年10月12日,当代日报登载了关于中途受傷醫療無效以致死亡除付給藥費外仍可發保險金的问与答。
关键词: 醫療無效 藥費 保險金

内容

寧波高德富君問:受傷旅客,已付給治療所需藥費,但仍不治身死,另外是否可以領到保險金?
   答:根據「華東區公路旅客意外傷害保險暫行辦法」第八條之規定:旅客遭受意外事故受有傷害,以致死亡,除照章給付醫療津貼外,仍可按規定賠付保險金一千五百萬元。
   紹興錢壽山君問:旅客在保險期間,倘遭受明顯的雷擊或觸電、失足跌墜等事故而致遇險的,是否可以賠償?
   答:旅客在保險有效期間,發生上列事故,如非故意行爲造成以致遇險的,保險公司均可按照辦法之規定賠償。

知识出处

当代日报

《当代日报》

出版者:当代日报社

出版地:杭州(1)谢麻子巷六号

《当代日报》的前身是《当代晚报》,社长郑邦琨携部分资产逃亡台湾时,报社员工中已有“应变委员会”的组织。杭州市军管会批准以新报名《当代日报》登记出版的申请。1949年6月1日,在改造《当代晚报》基础上,《当代日报》正式创刊,发刊词题为《一个新的起点》。总主笔曹湘渠,总编辑李士俊,总经理何志成,社址在杭州谢麻子巷6号。《当代日报》一直受中共杭州市委领导。尽管如此,《当代日报》从性质上讲还是民营报纸。在《杭州日报》创刊前夕,1955年10月31日,《当代日报》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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