途中過渡或因故離車發生意外保險公司均可按辦法負責賠償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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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当代日报》 报纸
唯一号: 110020020230020166
颗粒名称: 途中過渡或因故離車發生意外保險公司均可按辦法負責賠償
分类号: G210
摘要: 1952年10月12日,当代日报登载了关于途中過渡或因故離車發生意外保險公司均可按辦法負責賠償的来信。
关键词: 意外 保險公司 負責賠償

内容

衢州鄭世榮君問:公路客車行駛途中遇有渡口,在人車分別渡河時,倘旅客不幸發生意外事故,保險公司是否可以賠償?
   答:公路旅客保險的有效期間是自旅客持票上車時開始,到旅程終點下車時爲止,凡中途過渡、人車分別渡河時旅客發生意外,可按辦法規定負責賠償。
   又問:中途停車時,旅客因故(如小便等)離車,在這時旅客不幸發生意外,保險公司是否可以賠償?
   答:如非故意,可以賠償。

知识出处

当代日报

《当代日报》

出版者:当代日报社

出版地:杭州(1)谢麻子巷六号

《当代日报》的前身是《当代晚报》,社长郑邦琨携部分资产逃亡台湾时,报社员工中已有“应变委员会”的组织。杭州市军管会批准以新报名《当代日报》登记出版的申请。1949年6月1日,在改造《当代晚报》基础上,《当代日报》正式创刊,发刊词题为《一个新的起点》。总主笔曹湘渠,总编辑李士俊,总经理何志成,社址在杭州谢麻子巷6号。《当代日报》一直受中共杭州市委领导。尽管如此,《当代日报》从性质上讲还是民营报纸。在《杭州日报》创刊前夕,1955年10月31日,《当代日报》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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