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股時股東要求收囘生財器具 可徵得他股同意作價抵付股金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当代日报》 报纸
唯一号: 110020020230019807
颗粒名称: 拆股時股東要求收囘生財器具 可徵得他股同意作價抵付股金
分类号: G210
摘要: 1952年10月07日,当代日报刊登了關於稅務疑問數則的解答。
关键词: 憑證 器具 股金

内容

編輯同志:茲有稅務疑問數則,請予解答:
   (一)我組最近有股東退股,該股東在股期內,對固定資金的生財器具一項,應有分得的權利,惟退股人要求給予現金,現在我們所記的帳,是將帳面上的生財,經折舊後依比例憑據分配給退股人,係以生財器具記帳,後再由退股人出據將所分得的生財,出據售與我組,換取現金,像這樣記帳,不知對否?
   (二)我們向寧波蔬菓行買貨,買好後,僱天需挑至小輪船碼頭,惟此段路程,無正式搬運工會工人可僱,只得叫臨時工人挑運,而我們在記帳時需取得付款憑證,於是由我們用油印印製一種挑力收據(並詳註自某某路至某某碼頭又註明挑者姓名及住址),替他們代為開給,此種收據,可否作為記帳憑證,視其性質,亦屬勞務報酬,爲數已滿一萬五千元,要否貼印花?
   (三)我們派人向外埠採購貨物回來時報銷的川旅費;除部份尙有正式憑證外,部份無法取得憑證或遺忘取得,現在擬由辦貨員根據實際開支,掣報報銷,其數滿一萬五千元者,已貼足印花稅,如此記帳,不知可以否?
   (四)我們購置零碎用品,出售者不是正式店舖,因此沒有正式憑證,只得用空白紙寫發票,幷註明姓名及詳細住址,此項憑證是否有效?
   定海縣城區攤販業蔬菜聯營組龔世芳
   答:經轉詢省稅務局,據答:
   (一)股東將生財器具作價投資,在投入後生財器具已屬於工商業戶之資產,因此不必出給股東收到生財器具的收據。在股東拆股時,應依投資比例拆付現金。但如拆股股東要求收回其原投入生財器具時,可徵得其他股東同竟後雙方將生財器具作價抵付股金。店方以收生財器具,付股東投□轉帳。
   (二)、(三)商店業務費用開支,因受款人不識字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取得憑證時,可由經手職工塡具證明單,詳細塡明品名(或事由)、支付金額、受款人姓名、地址及不能取得憑證之原因。證明單之金額滿一萬五千元以上者,仍應照章貼花。
   (四)商店向未曾使用統一發貨票之攤販小工商業戶購入零星物品,對方用空白紙開發貨票,蓋用店章(或名章)、註明營業地址,可以作爲記帳憑證。

知识出处

当代日报

《当代日报》

出版者:当代日报社

出版地:杭州(1)谢麻子巷六号

《当代日报》的前身是《当代晚报》,社长郑邦琨携部分资产逃亡台湾时,报社员工中已有“应变委员会”的组织。杭州市军管会批准以新报名《当代日报》登记出版的申请。1949年6月1日,在改造《当代晚报》基础上,《当代日报》正式创刊,发刊词题为《一个新的起点》。总主笔曹湘渠,总编辑李士俊,总经理何志成,社址在杭州谢麻子巷6号。《当代日报》一直受中共杭州市委领导。尽管如此,《当代日报》从性质上讲还是民营报纸。在《杭州日报》创刊前夕,1955年10月31日,《当代日报》终刊。

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