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戸意外傷害按保額十足賠款旅行遇險由交通部門代理津貼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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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当代日报》 报纸
唯一号: 110020020230017531
颗粒名称: 保戸意外傷害按保額十足賠款旅行遇險由交通部門代理津貼
分类号: G210
摘要: 1952年9月7日,当代日报刊登關於保戸意外傷害按保額十足賠款旅行遇險由交通部門代理津貼的保险問答。
关键词: 代理津貼 保险 問答

内容

問:保了團體人身險對個人有些什麽保障?
   答:(一)參加了團體人身保險以後,被保險人在保險有效期間因病身故或遭受外來劇烈及顯明之意外事故以致身故者,保險公司就要按保額十足賠款。但如自殺、犯罪致死,互毆致死等,都是不正當的,因此公司不負賠償之責。
   (二)遇到意外傷害而致殘廢或喪失身體機能時,保險公司就按殘廢或喪失機能的程度來作賠款的處理,最嚴重的是照保額全數賠款,輕的賠半數或一部份。如果保團體人身險尙附加意外傷害醫藥津貼險的;那末如因意外傷害必須就醫的,保險公司就要付給醫藥津貼,數額是按實際支付的醫藥費爲標準,但不得超過保額百分之二十。譬如保了五百萬元,醫藥津貼的數額最多是一百萬元,在一百萬元以外之醫藥費用,保險公司是不能負担給付的。超過一百萬元以上之超過部份應由保戶自己負担(醫藥費指治療費、藥費、三等病房的住院費、住院膳費以及醫師認爲診斷上所必須的X光透視費或照片費)。至於補品、調養品陪護人員費,裝配假眼、假牙、假手、假足等費是不包括在內的。
   問:保了團體人身險,如果在旅行途中,發生了事故,怎樣處理?
   答:一般要看實際情况来决定的,火車輪船已實行了强制旅客保險,公路不久亦要實行旅客意外傷害保險,假使保了團體人身險,在已實行旅客保險的旅行途中發生了意外事故,有二種處理辦法:
   (一)遭受意外傷害時,先由鐵路輪船或公路汽車公司按照旅客意外傷害保險辦法代理醫藥津貼,如有不足,再由團體人身險的辦法負担不足之醫藥津貼。
   (二)如因意外傷害而致死亡者,可得二種賠款,即旅客意外傷害保險金人民幣一千五百萬元及團體人身險的保額全數。因為人是最寳貴的,不能用價值固定起來,保多少,賠多少。

知识出处

当代日报

《当代日报》

出版者:当代日报社

出版地:杭州(1)谢麻子巷六号

《当代日报》的前身是《当代晚报》,社长郑邦琨携部分资产逃亡台湾时,报社员工中已有“应变委员会”的组织。杭州市军管会批准以新报名《当代日报》登记出版的申请。1949年6月1日,在改造《当代晚报》基础上,《当代日报》正式创刊,发刊词题为《一个新的起点》。总主笔曹湘渠,总编辑李士俊,总经理何志成,社址在杭州谢麻子巷6号。《当代日报》一直受中共杭州市委领导。尽管如此,《当代日报》从性质上讲还是民营报纸。在《杭州日报》创刊前夕,1955年10月31日,《当代日报》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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