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行法令無隱名合夥規定企業負債應由企業負責償還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当代日报》 报纸
唯一号: 110020020230017188
颗粒名称: 現行法令無隱名合夥規定企業負債應由企業負責償還
分类号: F427.653
摘要: 1952年9月3日,当代报登载的关于現行法令無隱名合夥規定企業負債應由企業負責償還的文章。。
关键词: 現行法令 合夥契約 规定

内容

編輯同志:茲有疑問四則,請解答:㈠我於一九五一年間向某厰推銷電池,因該厰□金付不出,因此我就以佣金加入該廠爲隱名股東,這樣我對廠方的虧損有何責任?㈡目前店内欠人債款五千多萬元未還,此種債款是否應由廠內負清償之責任?㈢該廠現停工數月,工人尚未轉業,一切開支及稅款外債等,與隱名有限股份人有何責任?㈣根據隱名有限股份契約規定,我們有自行退股權,曾於一九五二年一月開會時,我們已聲明退股,目下甲方不履行約言,應如何處理?
   讀者馬企如
   答:㈠現行法令並無隱名合夥的規定。㈡企業所負債款,應由企業負責償還。㈢你旣是合夥人,自應與其他合夥人享受同樣權利和負担同樣義務。㈣合夥人退夥,除合夥契約另有規定外,應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知识出处

当代日报

《当代日报》

出版者:当代日报社

出版地:杭州(1)谢麻子巷六号

《当代日报》的前身是《当代晚报》,社长郑邦琨携部分资产逃亡台湾时,报社员工中已有“应变委员会”的组织。杭州市军管会批准以新报名《当代日报》登记出版的申请。1949年6月1日,在改造《当代晚报》基础上,《当代日报》正式创刊,发刊词题为《一个新的起点》。总主笔曹湘渠,总编辑李士俊,总经理何志成,社址在杭州谢麻子巷6号。《当代日报》一直受中共杭州市委领导。尽管如此,《当代日报》从性质上讲还是民营报纸。在《杭州日报》创刊前夕,1955年10月31日,《当代日报》终刊。

阅读

相关人物

馬企如
责任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