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物發工資應按時價折價並須按金額千分之三貼花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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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当代日报》 报纸
唯一号: 110020020230016562
颗粒名称: 實物發工資應按時價折價並須按金額千分之三貼花
分类号: G210
摘要: 1952年8月当代报登载寧海東大街祥生合記軋米廠來函詢問稅務問題的解答。
关键词: 軋米廠 稅務 解答

内容

編輯同志:㈠我厰經營代客加工業務,依照過去慣例,以實物(米)折收加工成本,因此除現金帳册外,另列有實物帳冊,專事記載,在繳納營業稅時也以實物數折幣繳納。同時廠內有時亦以實物折發工人工資,及廠內伙食,此種情况在賬册中如何處理?
   ㈡以實物借貸於人,收回仍是實物,借出時應否開列發票?開列發票後如何入賬?
   寧海東大街祥生合記軋米廠
   答:經轉詢省稅務局,據答:
   ㈠廠方以實物折發工資,應按時價折價作爲銷貨處理(即在廠內實物帳册作爲付出記帳,再折價記入現金帳册);同樣須開立發票,按金額千分之三貼花。如充作廠內伙食,可不按進銷貨處理,折合金額轉入開支。
   ㈡實物借貸,出借與歸還的是同一數量的同品質貨物,可不作進銷貨處理,毋庸開立發票;但須在帳册上具體記載借或貸方的具體店名,借貸日期,以備查考。並應書立借據按金額千分之三貼用印花,如不能計算金額時可按件貼花五千元,如借貸不以同種物品歸還時借貸雙方均須作進銷貨處理,開立發貨票貼足印花。

知识出处

当代日报

《当代日报》

出版者:当代日报社

出版地:杭州(1)谢麻子巷六号

《当代日报》的前身是《当代晚报》,社长郑邦琨携部分资产逃亡台湾时,报社员工中已有“应变委员会”的组织。杭州市军管会批准以新报名《当代日报》登记出版的申请。1949年6月1日,在改造《当代晚报》基础上,《当代日报》正式创刊,发刊词题为《一个新的起点》。总主笔曹湘渠,总编辑李士俊,总经理何志成,社址在杭州谢麻子巷6号。《当代日报》一直受中共杭州市委领导。尽管如此,《当代日报》从性质上讲还是民营报纸。在《杭州日报》创刊前夕,1955年10月31日,《当代日报》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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