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產税應由產權所有人繳納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当代日报》 报纸
唯一号: 110020020230016560
颗粒名称: 房地產税應由產權所有人繳納
分类号: G210
摘要: 1952年8月当代報登载讀者盧樂三來函詢問稅務問題的解答。
关键词: 盧樂三 稅務 解答

内容

編輯同志:我是一個不能勞動的老年人,全靠房租來維持生活。房捐稅原在租契內載明與租戶各半負担,兩年以來,並無異言;現在租戶停付房捐,請問是否可以不按契據規定,任意毁約?
   讀者盧樂三
   答:經轉詢市稅局,據答:
   査房地產稅係財產稅性質,依照稅法規定由產權所有人負責完納。原訂租約訂定房產稅由主客各半負担,係建立在私誼關係上,是不合規定的,如發生問題,應由主客雙方在公平合理的原則下,自行協商解决,本局仍按稅法規定,向產權所有人征收。

知识出处

当代日报

《当代日报》

出版者:当代日报社

出版地:杭州(1)谢麻子巷六号

《当代日报》的前身是《当代晚报》,社长郑邦琨携部分资产逃亡台湾时,报社员工中已有“应变委员会”的组织。杭州市军管会批准以新报名《当代日报》登记出版的申请。1949年6月1日,在改造《当代晚报》基础上,《当代日报》正式创刊,发刊词题为《一个新的起点》。总主笔曹湘渠,总编辑李士俊,总经理何志成,社址在杭州谢麻子巷6号。《当代日报》一直受中共杭州市委领导。尽管如此,《当代日报》从性质上讲还是民营报纸。在《杭州日报》创刊前夕,1955年10月31日,《当代日报》终刊。

阅读

相关人物

盧樂三
相关人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