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職不付保費不能繼續担保意外傷害不分公私均可津貼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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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当代日报》 报纸
唯一号: 110020020230016418
颗粒名称: 離職不付保費不能繼續担保意外傷害不分公私均可津貼
分类号: G210
摘要: 1952年8月当代报登载投保團體人身險,调职到外地是否能继续保下去问答。
关键词: 團體人身險 调职 问答

内容

何正義問:我是教師,已保了團體人身險,將來我萬一要調職到其他的地方去,是否可以繼續保下去?
   答:團體人身險是規定每月交付保費的,在保費繳付時可以辦理加保和退保手續,如果你要調職,脫離了原來團體,在原則上是應該退保,不能繼續投保的。但如果原來團體能够負責繳付保費,那末可以通融繼續保到保單期滿爲止。(按團體人身險一年爲期,就是滿一年之後,須要重簽保單一次)。
   周興華問:非因公受了意外傷害是否有醫藥津貼?
   答:團體人身險附加意外傷害醫藥津貼,是不分因公、非因公、都要給付醫藥津貼的。醫藥津貼的數目最高不得超過保額之百分之二十。譬如保險金額爲一千萬元,醫藥津貼最高額爲二百萬元。

知识出处

当代日报

《当代日报》

出版者:当代日报社

出版地:杭州(1)谢麻子巷六号

《当代日报》的前身是《当代晚报》,社长郑邦琨携部分资产逃亡台湾时,报社员工中已有“应变委员会”的组织。杭州市军管会批准以新报名《当代日报》登记出版的申请。1949年6月1日,在改造《当代晚报》基础上,《当代日报》正式创刊,发刊词题为《一个新的起点》。总主笔曹湘渠,总编辑李士俊,总经理何志成,社址在杭州谢麻子巷6号。《当代日报》一直受中共杭州市委领导。尽管如此,《当代日报》从性质上讲还是民营报纸。在《杭州日报》创刊前夕,1955年10月31日,《当代日报》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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